《2022中国健康产业白皮书(易凯-AI健康)》(学习笔记)-112
2)《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国家卫健委 2021 年 6 月发文,明确提出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提供,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健康指导、转诊服务和登记儿童眼健康档案信息等,并提出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异常率、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异常转诊率、6 岁儿童视力不良检出率、0~6 岁儿童眼健康档案建档率等 5 个指标,推动各地加强工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