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描述,从2017年到2020年对我国各省份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估,其核心框架由四个一级指标组成: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与人文环境。每个一级指标下又细分出二级指标共计16个,并通过进一步细化形成了包含29项三级指标的完整评价体系。
这一体系在构建过程中综合考量了多个权威来源的标准和建议,包括世界银行(World Bank)、经济学人智库(EIU/The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中国市场化指数、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以及中国城市政商关系评估等。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被充分纳入考虑范围,以确保指标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具体而言,二级指标的设计既参考了国际评价体系中公认的要点,也结合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力求覆盖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领域。而三级指标则是基于数据可获得性、可持续性和权威性的原则选取,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与准确。
然而,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并没有直接提及2017年至2020年各省份具体的数据或排名情况。通常情况下,这类详细数据会包含在年度报告或是相关研究文献之中,可能需要通过国家统计局、世界银行或其他官方渠道获取最权威和最新的营商环境评价结果。
若您对特定省份的营商环境变化趋势或是在某一级指标上的表现感兴趣,建议直接查阅上述来源发布的正式文件或研究报告。这些资料不仅能够提供全面的数据分析,还会有专家解读与政策建议等内容,对于深入理解我国营商环境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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