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是谁,也得董事会决定,除非那个资本家大权独揽,一手遮天,否则还是需要商量的。你 说资本家拥有挑选任何主体的权力,这个主体不过是人吧?但你的类比中,国家倒成了你挑选的主体。这是不能挑选的。但你可以挑选代表来代表自己,民主管理这个国家。全民所有的企业,你可以叫代表来挑选管理者,A或者B,这不是体现你的权力吗?
经理是董事会决定的,你能挑选董事会?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51646&page=12&from^^uid=119033
“总经理是谁,也得董事会决定”————我说的不是股份公司,而是只有一个资本所有者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在股份公司中,单个的大股东如果拥有的超过半数的股份,就可以单独决定总经理的人选。即使在股份公司中,归根到底总经理也是由股东决定的,他不是由单个股东决定的,而是由全体股东决定的。即使董事会决定了总经理的人选,股东大会也有权力推翻董事会的决定,选择合乎自己意思的总经理。
如果要想建立真正的全民所有的企业,那么对于全体社会成员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挑选谁来充当自己的代表来管理自己的企业。如果国家不愿意充当全民的在企业的代表,国家不愿意管理全民的企业,那么全民企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与跟国家无关的企业。全体社会成员在一些候选的代表中进行选择,使一些候选的代表成为真正的代表,这些代表则获得授权管理全民所有的企业。为了防止自己的代表侵犯自己的权利,全体社会成员会监督这些代表行使权力的过程。如果全体社会成员发现自己的代表侵犯自己的权利,那么全体社会成员会剥夺代表的权力,并让新的被他们信任的社会成员代替老的代表行使代表权。因为全民拥有随时收回自己的代表拥有的管理企业的权力的权力。
但是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所说的全民企业就不是上面所说的全民企业。在这种全民企业中,只有国家能够成为全民的代表,而其他的主体则不能成为全民的代表,也就是说在全民企业中,全民没有在不同的主体中挑选代表的权力。这实际上就构成了对全民企业的所有权主体即全民的侵犯。全民是所有权主体,因而全民拥有管理企业的权力,不论哪一个主体,都不能在未经全民许可的情况下,行使管理全民企业的权力。国家在未经全民许可的情况下,行使了全民企业的管理权,因而国家实际上就侵犯了全民的权利。除此之外,国家把全民拥有的将管理企业的权力随时收回的权力也剥夺了。这样的权力分配的结果是,国家及其代表可以放肆地利用行使全民企业的管理权的机会侵犯全民在自己企业的利益。因为即使这种侵犯发生了,全民也没有权力制止:全民没有收回国家及其代表管理全民企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