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学界还是社会界,关于地方ZF债务问题讨论甚多。很多人担心地方ZF债务规模太大,在现阶段中国经济不景气的发展状况下,地方ZF支付刚性支出后已经无力支付其他的存量债务,但是地方ZF不同于一般的市场企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兼具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微观主体经营的公平环境;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人民需要;还需要执行中央的行政指令,是的地方ZF落入“骑虎难下”的境地。介绍几个地方ZF债务问题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点。
一是债务性质。地方债务是地方ZF为了地方发展,开展公共工程项目时通过发行债券和地方ZF融资平台举借的资金。是为了发展经济时弥补财政资金不足的主要手段。由此地方债务是不存在性质问题的。
二是债务规模。中国地方ZF的债务规模在世界范围内并不算特别的高。但是很多人往往对“债务”一词闻之色变,似乎欠债就是一种令人担心的状态,“妖魔化”了债务。中国地方ZF的债务的问题其实在于结构问题。
三是债务结构。地方ZF的债权大多数集中于商业银行和一些地方性银行,家庭个人占比很少。在借贷初期,由于地方ZF的特殊性质,商业银行的借贷审查比较松散,对于项目是否会有实质盈利能力考察不够,商业银行凭借自身实力持有大量的地方ZF债券,家庭个人主体自然占比很少,但偿还程序出现问题的时候,银行面临较大的风险。
四是债务期限。债务中期限短、利率高的债券占比远高于理论低、期限长的债券。但是地方ZF的项目大多是周期长,盈利周期长的项目,这样的项目和资金不匹配,造成偿还利息的压力很大。事实上中国地方ZF利息支出占财政收入的20%左右,占比极高,这种不匹配的资金和项目明显不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