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谈谈我今天看的科斯定理产生的想法,我认为产权其实是外部性内部化的过程,之所以产权诞生,虽然说是因为维护阶级的利益,但是产权诞生恰恰是现代契约理论的基础,当这种契约基础,即产权形成以后,问题就不在于劳动什么,对资本主义社会,产权可以看作是暴力革命以后自然形成了,但是现代社会产权就其法制层面,不上升到意识形态,产权实质是对外在资源的谁先具有先决权利的法制赋予,比方说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与产业工人之间的资本与要素匹配过程实质就是将两种具有外部的要素,但是这两种外部要素(资本与劳动)对工人与资本家外部性是不同的。具体说,产业工人自身劳动是负外部性,而资本家的资本对其自身而言也是负外部性,但是产业工人对资本家而言是正的外部性,而资本家的资本对产业工人是正外部性,两种契合实际上内部化的表现,目的是促成社会福利尽量最优配置。
所以说产权本身的价值太完美,实质上作为链接的纽带,这点对市场经济形成的理解是大有裨益的。
现代产权本身价值我觉得是法权的延伸,是法制化的手段对自然资源的配置,这种配置的价值赋予某种意
义上近乎“天道”。各位可以好好地多加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