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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国家是人民的,国有资产同样也是人民所有的。

但现实世界中,起码在现在来说,从我的感受来说,好像不是那末回事。

对于我国众多的农民、工人等等所谓的“所有者”,

如何才能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所有者”,能够享有资产带来的收益,社会发展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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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 17:24:00

说老实话,我觉得这个问题更多地是一个民主和政治的问题,因为,“人民”和“国家”都是政治色彩很浓的概念。

只要存在利益集团,或者说存在阶级,人民就不可能是国家的主人。

什么是主人?比如有一个保险柜,就我自己有钥匙,我拥有对保险柜内物品的支配权,能作主,才是主人。如果现在有10个人,10个人都是主人,而为了保证每个人都是主人,最好的办法是保险柜安10把锁,每人掌握一把钥匙,只有10个人都同意,才能打开保险柜 — 而这就是民主。但是,“民主”通常伴随着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的。那也就是说,表面上看,这10个人都是主人,但实际上,没有一个人能行使主人的权力,那也就是没用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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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5 16:41:00

我随便聊几句——不谈意识形态。

我以为,现实世界如何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需要建立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这实际上是构建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须的组成部分。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良性博弈,在这样的体制中,利益表达是博弈的基础。社会各阶层和利益群体都用一种务实的、理性态度的对待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而不是将利益问题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如果将利益问题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会使利益关系问题变成一个无法进行就事论事讨论的敏感性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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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5 16:54:00

感谢参与。

表达能力不行,可能没有说清楚。

希望大家在人民利益如何体现、如何在现实社会中具体实实在在实现这个方面进行分析。

不要讲有没有的问题和从什莫形态思考的问题,需要解释具体的方案。

最好用最朴素的语言阐述这个问题。

呵呵,本人水平有限。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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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6 12:19:00

至于“全民所有制”,这应该是属于斯大林模式的产物,在现实社会中根本不存在,国有企业从经营模式而言,和私有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国家”的认识,马克思主义者和部分新古典经济学家是持暴力论的观点,大致是实现国家价值最大化,而另一部分人则是持“契约论”的观点,诺斯用“暴力潜能”把两者综合起来,超过某个限度就是体现社会公正,而在另一个层面则体现了社会暴力。在中国,如果不能对既得利益团体的权力进行制约,很难实现社会工正,即使中央政府能够寻找到实现社会公正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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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6 19:48:00
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6-11-6 12:19:00的发言:

至于“全民所有制”,这应该是属于斯大林模式的产物,在现实社会中根本不存在,国有企业从经营模式而言,和私有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国家”的认识,马克思主义者和部分新古典经济学家是持暴力论的观点,大致是实现国家价值最大化,而另一部分人则是持“契约论”的观点,诺斯用“暴力潜能”把两者综合起来,超过某个限度就是体现社会公正,而在另一个层面则体现了社会暴力。在中国,如果不能对既得利益团体的权力进行制约,很难实现社会工正,即使中央政府能够寻找到实现社会公正的途径。

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现阶段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那如果从长远来考虑的话,应具体怎末考虑这个问题,也可以说是如何实现的问题。

或者说是意向性行为,如何执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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