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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9 00:17:43

概说晳儒商品经济学

                      试说商品经济之剥削产生的根源…导说仁政商品经济学

仁政商品经济是中国古代儒家大同理想社会之经济的理想谓称。即:大同社会是仁政商品经济社会。
换言之,儒家学说将商品经济归纳为:仁政商品经济和非仁政(一般)商品经济…两大类型。
仁政商品经济指“劳各所得”的商品经济关系…或指没剥削的商品经济。例如林子力所言的“新型等价交换”…社会成员只有劳动收入的商品经济制度。儒家所主张的“仁政”就是指践行社会成员只有劳动收入的商品经济制度。比如说东晋时代,陶渊明所倡导践行之“秋熟靡王税”的商品经济制度。再比如资本剥削产生之后的当代,东楚民间晳儒所倡导践行之自然资源类资产公有公益制度和生产工具资产劳动信贷制度为架构的商品经济体制。加上儒学先导孔子所推崇尧舜时代(未产生地租前)的商品经济。
即:第一仁政商品经济形态…尧舜时代(未产生地租前)的商品经济;
第二仁政商品经济形态…东晋时代(地租剥削产生后至资本剥削产生前)之陶渊明所倡导践行“秋熟靡王税”制度的商品经济;
第三仁政商品经济形态…资本剥削产生后之自然资源类资产公有公益制度和生产工具类资产劳动信贷制度为架构的商品经济。
第一非仁政商品经济形态…地租剥削产生后至资本剥削产生前,未将地租收入从社会成员收入范畴中“仁政”出来的商品经济;
第二非仁政商品经济形态…在地租剥削和资本剥削之双重剥削的当代,未将非劳动收入从社会成员收入范畴中“仁政”出来的商品经济。
归上言之,儒家学说将商品经济归纳为:仁政商品经济和非仁政(一般)商品经济…两大类型…五个形态。

儒家学说的仁政商品经济学认为,剥削不是商品经济的原有特征,而是商品经济关系产生之后所滋生的寄生病症。商品经济关系产生后之剥削产生的根源在于…被剥削者缺乏客观劳动条件。因而,其仁政商品经济之制度设计依据也就在于由国家给被剥削者提供客观劳动条件。所以,东晋陶渊明主张由国家给被剥削者(耕农)提供客观劳动条件(耕地),地租归国家作为公益支出的财政收入来源。所故诗云:“秋熟靡王税”。东晋陶渊明的“秋熟靡王税”也就是东楚民间晳儒所说的自然资源类资产公有公益制度,而东楚民间晳儒所说的生产工具类资产劳动信贷制度则是针对资本剥削这一新生的方式而提出来的,旨在为受资本剥削的被剥削者提供生产工具类资产劳动信贷,从而使其不缺乏生产工具类资产得以不受资本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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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9 00:28:12
要“在理论上剥离私有制与剥削的关系,明确消灭剥削不等于消灭私有制”;“把剥削与私有制看作孪生兄弟,甚至等同起来,是阻碍民营经济正常发展的重大理论障碍,要通过理论创新把二者分割开来,消灭剥削不意味着就一定要消灭私有制”;
商品经济关系产生后之剥削产生的根源在于…被剥削者缺乏客观劳动条件。与私有制无关。
比如,地主剥削其耕农。并不在于地主拥有耕地,而在于受其剥削之耕农…缺乏耕地。
同理,资本家剥削其工人。并不在于资本家拥有工厂,而在于受其剥削之工人…缺乏工厂(缺少资金创办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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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 16:23:45

丁堡骏:只有坚持“消灭私有制”理论不动摇,民营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点击:270  作者:丁堡骏    来源:昆仑策网【授权】  发布时间:2024-05-01 10:49:42





(一)
据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2024年第4期学术简报报道,活跃在我们理论界的一些重要人物,他们借着《中国民营经济论》出版发行举行研讨会,一致认为共产党人所主张的“消灭私有制”理论与民营经济发展是根本矛盾的。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出路,是中国共产党人要主动放弃“消灭私有制”理论。
那位“资深”著名经济学家将民营经济发展缓慢、当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丑恶现象,都归结为“经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严重滞后”。为此,他又重弹他从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哈耶克《通往奴役道路》中抄袭来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他的那个根本历史观的错误,我早就批判过了,这里不再赘述。他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归结出两个可供选择的前途:要么是法治市场经济(其实是所谓的法治资本主义),要么就是权贵资本主义。他明确表明自己赞成第一方案。他强调要在竞争领域铲除作为权贵资本主义基础的制国有经济。从这一政治立场出发,他又进一步提出政治改革的目标,即建立资产阶级宪政和公民社会。
另一位头顶经济学家帽子的政府前官员,则提出要“把工业革命初期的私有制企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托企业家才能、优化配置资源的民营企业区分开来”,“把企业家与资本家区分开来”,“把企业家才能的特殊贡献和价值与剥削区分开来”。他在这里,一方面通过将马克思所揭示的以剩余价值剥削者为本质规定的资本主义企业和资本家贬低为所谓“工业革命初期的私有制企业”和企业家,进而否定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另一方面又通过将中国现在大量存在的以剥削剩余价值为主要特征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美化成“依托企业家才能、优化配置资源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而也是要否定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在否定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之后,他提出要从政治的高度突破公有制和私有制经济的界限,“明确企业家才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非常稀缺和宝贵的资源,以企业家才能为依托的各类企业,都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经济社会基础。”我们要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如果单纯放弃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依靠以剥削剩余价值为根本目的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能够达到“让全体劳动人民都能过上幸福生活的奋斗目标”吗?
那位热衷于经济理论创新的教授自然又有机会宣扬他的所谓广义价值论了。他认为,人们“担心公有制主体地位被削弱和动摇,这种担心、忧虑和质疑囿于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和剥削理论,他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理由是因为坚信公有制可以消除剥削,而反对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理由也恰恰是因为坚信私有制必然导致剥削。”这位教授自信满满地认为,只要强调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可以创造价值,就可以将私有制和剥削这对“孪生兄弟”切割开来,这就是他的广义价值论。这样我们就可以大力发展非公经济,而不为传统劳动价值论所困了。对于这位先生的所谓广义价值论,早就有马克思主义学者指出了它的思想源头:所谓的广义价值论不过是亚当·斯密《国富论》中就有的潜藏在劳动价值论之中的庸俗成分,后来由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鼻祖让·萨伊将其分离出来,发展成为一个庸俗经济学理论。因此,这种广义价值论的发明专利权,既不在这位教授,也不在那位G姓教授,而在庸俗经济学家萨伊。拾前人牙慧,这算什么创新?
Y教授自然也少不了出来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时代局限性和理论局限性。他声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应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无产阶级反对派”。在Y教授眼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以及由此得出的消灭私有制的结论,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将崩溃的预言,不可避免地带有激进的性质和特点,没有也不可能在19世纪晚期予以实现,甚至在他们身后迄今170年过去了,也还没有看到实现的可能。”很明显,Y教授要求我们党放弃“消灭私有制”的理论。那位没有丝毫理论常识的企业家则提出,“私有私享是万恶之源,如果私有公享呢?”这是幻想不消灭私有制也能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小资产阶级方案。
总而言之,这些为中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而奔走呼唤的经济学家认定:共产党人的“消灭私有制”理论,与今天中国共产党人通过政策引导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相矛盾的,解决这个矛盾的出路只能是中国共产党人放弃“消灭私有制”理论。
(二)
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公开申明,“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1],1867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归结为“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丧钟敲响了。剥夺者自身就要被剥夺了。”[2] 纵观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的贫困》(1847年)、《共产党宣言》(1848年)、《资本论》(1867年)、《哥达纲领批判》(1875年)以及以后一系列著作,都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必须“消灭私有制”的思想。
从总体世界观的阐述来看,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著作是将西欧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看作是现时代人类社会的典型形式。因此,以这个典型为研究对象所揭示出来的社会发展规律——“消灭私有制”,就是现时代对整个人类社会都适用的普遍规律。马克思的理论表述是,“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3] 由此方法论出发,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从世界历史的整体上来看,他们从分析英国及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得出的结论——人类社会未来的“消灭私有制”建立科学共产主义社会——适用于全世界的各个国家和各个民族。当然了,全世界范围内每一个国家和每一个民族由于各自的具体情况的差异,在这一规律贯彻过程中也是有具体细节上的差异的。但是这种局部的差异,不管有多么的巨大都不足以改变“消灭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公有制的总趋势。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第一个层次。
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第二个层次,就是在“消灭私有制”的一般规律不动摇的基础上,具体考察尚未走进资本主义社会的东方落后国家的社会历史变迁道路。在马克思写于1877年11月《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和写于1881年3月《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针对尚未解体的俄国农村共产主义公社和尚未走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俄国社会,马克思仍然坚持他通过《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所揭示的“消灭私有制”理论。
马克思反对俄国走瓦解农村共产主义公社而走向资本主义道路的理论。马克思说,第一,《资本论》中的原始积累理论仅仅限于解释西欧国家的资本主义起源;第二,用《资本论》中的原始积累论证俄国公社必然解体、必然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4]马克思认为,俄国存在着一条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直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道路。马克思的理论依据就是,人类走向共产主义是世界历史潮流,在这个大的历史潮流面前落后国家和民族要向着光明而行。马克思说,“在俄国公社面前,资本主义正经历着危机,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随着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告终,这种形式的所有制,或者像一位美国著作家(这位著作家是不可能有革命倾向的嫌疑的,他的研究工作曾得到华盛顿政府的支持)所说的,现代社会所趋向的‘新制度’,将是‘古代类型社会在一种高级的形式下(inasuperiorform)的复活(arevival)”[5]。马克思强调,此时的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不是高歌猛进的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了,而是走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分娩和阵痛时期。这里要注意的是,俄国公社之所以可以不走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道路,只是因为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为人类社会发展展示出了共产主义的道路。用马克思普照之光的说法,“消灭私有制”这个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趋势给人类社会展示出来了未来的共产主义前景,这一条对于东方社会跨越卡夫丁峡谷,直接建设社会主义是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的。由此可见,西欧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充分发展走向共产主义,与俄国公社和俄国社会不通过资本主义径直走进共产主义,其根本依据都是《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所揭示的“消灭私有制”的理论。
有人为了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性而强调西方现代化创造不出人类新文明,这种思想是片面的。别的不说,就是我们所信奉的马克思主义也是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阶段锻造出来的。况且,马克思论证俄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的也不是农民的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而是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必须是奠定在继承资本主义的时代成就基础上的。东方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学习和吸取西方资本主义生产高度发达的国家的文明成就。这种吸收和借鉴的任务异常艰巨。当然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
(三)
2013年1月5日,习近平同志就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一方面,习近平同志在这里从正面重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存在、发展和改革都必须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习近平同志又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它的反面,即其与形形色色的封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含资本主义)相区别的方面阐述出来。
那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通常都能够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等方面来考虑这些特征。具体地说,生产力要达到或超过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生产关系要以公有制为主,党的领导和国家权力包括军队、警察等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意识形态领域里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等等。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写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6] 马克思在这里阐明了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载体,又阐明了与一定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综合是社会的经济基础。马克思还阐明了社会变迁和社会变革过程,都是首先从生产力发展开始的、经过生产方式变革和相应的经济基础变化,最后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是“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的。因此,考察一个社会的变革,最重要的是从“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讲,要保持自己的社会主义性质,最根本的还是要在社会生产方式上保障公有制经济关系占主体地位。如果经济基础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了,而是私有制的小生产的和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分占主体地位了,那么,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也就难以巩固了。
值得肯定的是,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革命、建设、改革而形成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但是,我们也要高度注意多种经济成分中的非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利益阶层在经济基础中的作用,以及他们的代表人物在政权和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对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冲击。事实上,我们上面所提到的这群表面上为民营经济实则为国际资本、买办鼓与呼的经济学家就属于这种。
(四)
现在我们要澄清的问题是,中国经济出现相对过剩究竟是公有制经济造成的,还是私有制经济无序发展造成的?我们认为,是过渡私有化和民营化造成了资本主义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在中国的局部显现。因此,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会知道,面对这样的危机局面不应该强调继续搞私有化和民营化。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国家经验是,每当经济出现危机表现出生产过剩时,西方国家的政府就要加强管控,用国有化的办法来治理危机。相反,当经济回暖复苏时,政府又会放松管控而进行私有化和民营化以促进经济复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部分经济学家已经到了为达到推墙的目的而不顾任何国际和国内的历史经验的地步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然是社会主义,就必须要有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定性。社会主义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最本质的规定性就在于公有制。我们通过总结前30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清楚地认识到: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跨越卡夫丁峡谷建设社会主义,因此不宜过早地消灭商品和货币关系,不宜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在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很快发展成了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消灭私有制”理论要不要动摇?民营经济是不是可以代替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民营经济的代表人物要不要进入国家政权和控制国家政权?这是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大是大非的问题。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工人阶级的国家政权是中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保护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保持自己的科学社会主义的性质,就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以公有制基础来支撑,否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会被架空。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失败,中国就会倒退到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到那个时候,中国大地就会成为国际垄断资本纵横驰骋的天下,哪里还有民营经济生存、发展的空间?旧中国民营企业家的一幕幕悲剧,难道不是触目惊心的吗?
(五)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绝不能动摇以“消灭私有制”为核心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必须要批判那位“资深”经济学家关于革命“通往奴役道路”的攻击,批判新自由主义和各种错误思潮,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特别是科学社会主义武装全党,加强党的执政经济基础建设,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马克思说:“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着。因此,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要想把所有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关系、一种特殊的范畴、一种抽象的和永恒的观念来下定义,这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想。”[7] 可见,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私有制看作是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一系列的社会生产关系。与此相对应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一种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系列的新型的社会关系。如果不加区分地混淆二者,必然会在贯彻过程中造成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后果。因此,我们主张国有企业改革要跳出那位“股份”经济教授设定的股份制方案的泥潭,重新塑造社会主义新型生产关系。
最后,为了消除误解,我并不主张简单化处理“消灭私有制”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的关系。我觉得在一定范围内,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利用、信任和依赖的力量,条件是民营经济必须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企业经营方向上要服从党对国民经济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在经营目标上要服务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注释:[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14页。[2]《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中译本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第826页。[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0卷,第48页。[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25卷,第145页[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25卷,第456—459页[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1卷,第412页。[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80页。
(作者系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来源:昆仑策网【授权】,转编自“红色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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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 15:14:09

何自力:绝不容许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



点击:104  作者:何自力    来源:昆仑策网【授权】  发布时间:2024-05-02 0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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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时期,舆论界一些人高调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宣扬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谬论,严重干扰改革开放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影响十分恶劣,必须引起高度警惕。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科学揭示了商品经济的运动规律,阐明了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必然性,为全世界被剥削被压迫的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实现彻底解放提供了强大理论武器,正因为如此,自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创立那天起,就受到了资产阶级的疯狂攻击和否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世时对攻击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谬论进行了坚决反击和深刻批判;马克思和恩格斯去世后,世界各国的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继续与形形色色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进行毫不妥协的斗争,维护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推动了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是毋庸置疑的,它们并没有因为论敌的攻击和否定而黯然失色,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真理性越来越被充分地证明。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历史方位,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进入关键时刻,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与形形色色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进行斗争,对于维护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朝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资本的特性和行为
在这一轮攻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闹剧中,一些人重拾资本-利润、劳动-工资、土地-地租的“三位一体公式”,宣扬“资本中性”论,企图抹杀资本的“逐利性”,这根本是徒劳的。
在经济思想史上,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将资本与生产资料混为一谈,宣称资本家的利润来源于资本、工人的工资来源于劳动、地主的地租来源于土地,形成关于价值创造和收入来源的“三位一体公式”。按照这一理论,商品的价值是由资本、劳动、土地共同创造的,资本家、工人、地主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任何对抗性。这一理论显然与资本主义现实经济生活中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存在尖锐矛盾的事实严重不符。马克思通过区分劳动与劳动力,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二重性,阐明了资本与生产资料的根本区别,揭露了资本支配和剥削劳动的本质,批判了“三位一体公式”为剥削阶级辩护的庸俗性。马克思指出:“资本,土地,劳动!但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资本是已经转化为资本的生产资料,这种生产资料本身不是资本,就像金或银本身不是货币一样。”“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运动的本质特征是资本与劳动力相交换,由此决定了资本生产过程的二重性:一方面表现为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生产出物质产品;另一方面表现为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占有劳动而实现价值增殖的特殊社会关系。在这里,生产资料被赋予了独特的社会性质,成为支配和控制劳动者的工具,不再是简单的物了。可见,资本作为一种社会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正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才成为资本。区分劳动和劳动力,揭示资本与生产资料的本质区别,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它为马克思创立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
为了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有人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和批判只适用于19世纪的自由资本主义,不适用于当代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理论已经过时,这种论调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实际上,当代资本主义是马克思所处时代的资本主义的继续和发展,马克思揭示的剩余价值规律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没有变化,剩余价值规律依然是支配当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交换过程、分配过程和消费过程的基本经济规律。今天的资本主义并不是像某些人鼓吹的那样劳资平等、社会和谐,相反,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更加激化,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更加扩大。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对马克思之后100年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收入分配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现代西方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等比马克思所处的那个年代更加严重,社会矛盾更加不可调和。事实上,经过百年来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日益激化,集中表现为当代资本主义陷入严重的去工业化和金融化泥潭而不能自拔。自西方工业资本主义从20世纪70年代起进入去工业化和金融化轨道以来,资本主义各种矛盾不断加剧,推动当代资本主义经济陷入持续的停滞和危机状态: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脱节,不断引发金融危机;经济高度服务化,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0%以上,产业竞争力丧失;政府财政收入来源枯竭,大规模举债导致债台高筑;经济增速持续下行,复苏和繁荣遥遥无期;中产阶级分化,橄榄型阶级结构转变为金字塔形结构,阶级对抗加剧;经济危机的形态发生深刻变化,生产过剩性危机演变为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经济停滞成为常态,周期性不复存在;政治体制病入膏肓,政府运作效率十分低下,难以应对经济和社会危机。这一切充分证明当代资本主义发生的一切是马克思所处时代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剩余价值论揭示的经济规律作用的必然产物,剩余价值论是认识当代资本主义最科学的理论,根本没有过时,也不可能过时。

[color=rgba(0, 0, 0, 0.9)]三、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不容抹杀


有人借口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31条措施,主张不再按照所有制划分企业类型,不再区分国企民企,改为按规模、行业、技术类型等特性划分企业,并以这些特性制定相关政策。这个主张值得商榷。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是宪法明文规定的,是基本常识。我国进行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的目的是要调整和改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某些环节或方面,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公有制经济要发展好,继续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维护公有制而不是放弃公有制是改革的底线。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误的。
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物质保证,新中国成立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我国建立了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了现代化的工业体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挥了重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动摇,国有经济对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协调稳定和快速发展,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的能力,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利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为全社会提供了必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众不断增长的需求,如国防、义务教育和公共福利事业等;国有企业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提供了稳定的能源、原材料和基础服务的供应;国有企业承担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的建设,青藏铁路、西气东输、南水北调、三峡水电站、载人航天、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特高压电网等重大工程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中国人福祉的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在国产大飞机、港珠澳大桥、“蓝鲸1号”钻井平台、北斗系统、超级计算机、“天眼”探空、“嫦娥”奔月、“天问”“探火”工程等一大批重大创新工程上取得突破,标志着我国已经处于世界科技创新的先进水平。这一切充分证明,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在实施集中力量办大事过程中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集中力量办大事体制最深厚的物质基础,抹杀国有经济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是徒劳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color=rgba(0, 0, 0, 0.9)]四,正确认识民营资本的地位和作用


一些人宣扬民营企业家信心不足,没有安全感,是因为在理论上和政策上歧视民营资本。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目的是制造思想混乱,否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是在我们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必须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资本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与雇佣劳动关系结合的具体存在形式,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民营资本的作用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民营资本是重要的资本形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民营资本,可以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民营资本在活跃市场、支撑增长、促进创新、稳定就业、增加税收、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贡献。另一方面,民营资本具有强烈的逐利性,它有可能会驱使非公有制经济的行为偏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一是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机器替代劳动以及谋求垄断等方式攫取高额利润,拉大资本所得与劳动报酬的差距;二是会因为利润率的波动而降低资本积累意愿,减缓社会再生产规模的扩大,影响经济持续稳定运行;三是当国内和国外出现利润率差异,国外的利润率高于国内时,民营资本会从国内流向国外,导致产业空心化;四是有可能驱使民营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其他市场主体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肯定民营资本的重要贡献和积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资本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报酬,努力营造促进民营资本发展壮大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民营资本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可以说,对于民营经济和民营资本的地位和作用的定位和认识是非常清楚的,根本不存在歧视。
在新的时代,民营经济和民营资本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不会改变,党和政府要为民营经济和民营资本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
其一,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深刻认识坚持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工作实践中切实巩固好、发展好公有制经济,切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能因为要维护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就歧视非公有制经济,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权益,也不能因为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就放任非公有制经济无序发展,削弱甚至放弃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物质基础。
其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和情感上关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师益友,践行“亲”与“清”。“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加强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要廉洁奉公,不能有贪心私念,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其三,在思想上情感上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加强政治学习,了解和熟悉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内涵和制度特征,在思想上情感上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行动上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要因为公有制在基本经济制度中居于主体地位,就不思进取,妄自菲薄,自暴自弃,丧失信心,也不要因为党和政府鼓励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贬低和轻视公有制经济,更不要一遇挫折就把怨气和怒气撒向公有制经济。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共同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同基础。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是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力支持分不开的,是与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和帮助分不开的,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二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的。
其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继续苦练内功,强身健体,承担更大责任。民营企业家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自信心,珍视自身的社会形象,把自身的事业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典范;民营企业要抓好用好战略机遇,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努力迈向中高端水平,在推进结构调整、培育新增长点、加快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民营企业家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保持定力,专注创新,为振兴实体经济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来源:昆仑策网【授权】,转编自“红色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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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3 23:23:18
根据广义价值论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可以对剥削重新加以定义”;“剥削与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私有制未必产生剥削,公有制未必没有剥削”等一系列观点。
========================================
这种观点与我揭示的头规律所表达的意境一样。

头规律是指凡有组织的群体必定有个头,且是少数个体当头。
人类就是有组织群体,所以无论是什么制度最终一定是少人当头。
这个规律表明消灭了这批资本家一定会出现另一批资本家。
我们可以将资本家叫干部、叫领导,这只是名称问题,仅仅表明不同的少数人在当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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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3 23:38:25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4-5-1 16:23
丁堡骏:只有坚持“消灭私有制”理论不动摇,民营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点击:270  作者:丁堡骏    来源:昆 ...
丁堡骏:只有坚持“消灭私有制”理论不动摇,民营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


不知道民营经济与私有经济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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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4 13:40:30
曹国奇 发表于 2024-5-3 23:38
丁堡骏:只有坚持“消灭私有制”理论不动摇,民营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不知道民营经济 ...
        个人以为:流行的“民营经济”一说,是为避开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而造出来的一个概念,其实质是“非公有制经济”或者说就是私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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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4 18:36:53
曹国奇 发表于 2024-5-3 23:38
丁堡骏:只有坚持“消灭私有制”理论不动摇,民营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不知道民营经济 ...
曹老师,您别问这样的问题!
恐怕这位高谈阔论的学者自己也还没有真正弄清楚【民营经济】、【私有经济】的真正区别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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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4 18:40:44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4-5-4 13:40
个人以为:流行的“民营经济”一说,是为避开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而造出来的一个概念,其实质是“ ...
成钢先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在这块土地上可能存在真正的【私有经济】吗?
稍微有点儿思维能力的人,就可以很清楚看到这个问题的核心所在:真正的【私人经济】根本就无法存在,这是宪法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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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4 20:07:01
这一系列观点主要围绕着对当前所有制理论的创新和对私有制与剥削关系的重新评价。这些观点试图在理论上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支持和合法性基础,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进行了批判和拓展。

首先,提出马克思早期资本主义所有制形态分析框架难以解释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制多样化的现象,这一点反映了当前理论研究与实际发展之间的差距。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全球化的推进,所有制形态呈现出更加复杂多样的特点,原有理论框架确实需要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其次,试图剥离私有制与剥削的关系,强调消灭剥削不等同于消灭私有制,这一观点意在打破传统上将私有制与剥削视为不可分割的认识,为私有制下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理论正当性。这种观点认为,通过理论创新可以实现在保留私有制的同时消灭剥削,这对于当前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再次,关于根据广义价值论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重新定义剥削,这一观点尝试从理论上解构传统的剥削概念,并寻求在公平分配的基础上理解剥削问题。这种方法试图超越简单的所有制形态划分,从生产要素贡献的角度对剥削进行重新评价,这可能有助于更加准确地把握和解决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最后,认为剥削与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这一观点进一步强调了理论创新的必要性。它挑战了传统的理论假设,提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态下都可能存在剥削问题,也都有可能避免剥削问题的发生。这种理论上的转变为理解和改善当前经济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总体来看,这些观点试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提供新的理论支撑,通过对传统理论的批判和创新,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指导。这些讨论对于深化对经济理论的理解、指导实际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但其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还需进一步的论证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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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4 21:42:28
小赵同志的三个观点值得肯定:
1、马克思关于【早期资本主义】的分析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资本市场经济的运营实际;
2、马克思理论中关于【剥削】 这部分必须重新解构;
3、消灭剥削不等同于消灭【所有制】。
(如果马克思的剥削理论重新解构以后,所谓的【剥削】,这块《资本论》的基石是否还可以堂而皇之的存在就是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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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5 11:37:48
很抱歉,上贴的第三点有笔误,应该是:
3、消灭剥削不等同于消灭【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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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5 14:03:10
qf20089 发表于 2024-5-4 18:40
成钢先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在这块土地上可能存在真正的【私有经济】吗?
稍微有点儿思维能力的人,就 ...
哦!好的。
没别的意思,我说的仅仅是个人对“民营经济”一说的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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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5 15:18:09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4-5-4 13:40
个人以为:流行的“民营经济”一说,是为避开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而造出来的一个概念,其实质是“ ...
江宇:关于“民营经济理论创新”的思考和辨析
http://www.kunlunce.com/llyj/fl1/2024-05-04/177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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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 14:29:23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4-3-7 13:22
私营经济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        “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 ...

                                                          建言国家统计局



     既然《宪法》和“两个毫不动摇”的大政方针都有 公有制经济 和 非公有制经济 明确表述, 那么就要建言国家统计局:赞成依“国际惯例”统计、发布我国的有关经济数据,更应该依据《宪法》、遵循“两个毫不动摇”的大政方针,对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关经济数据分别进行统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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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6 12:19:34

       尹国明:解决这个大难题,急需重新认识西方经济学



               作者:尹国明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发布时间:2024-06-20 09:25:06



                  本论坛原文转贴网址: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81567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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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8 23:53:00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3-12-24 16:22
“要通过理论创新把二者(剥削与私有制)分割开来”?     剥削,难道与私有制没有必然联系?剥削,难道 ...
剥削的根源在于被剥削的劳动者缺乏客观劳动条件,与私有制无关。
当所有被剥削的劳动者都不缺乏客观劳动条件…剥削也就不存在了。
剥削的根源并不在于资本家创办了工厂(客观劳动条件)…而在于被剥削的劳动者没钱创办工厂(客观劳动条件)。
如果所有被剥削的劳动者都有钱创办了工厂而在自己创办的工厂劳动创造收入…那么,资本家创办的工厂就招不到被剥削的工人…试问:何以产生剩余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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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6 11:25:35
醒思木 发表于 2024-6-28 23:53
剥削的根源在于被剥削的劳动者缺乏客观劳动条件,与私有制无关。
当所有被剥削的劳动者都不缺乏客观劳动 ...
      剥削……与私有制无关?

     “剥削的根源在于被剥削的劳动者缺乏客观劳动条件”,如此说来,剥削与“客观劳动条件”有关。

     所谓的“客观劳动条件”究竟是什么呢?那些资本家创办的工厂(客观劳动条件),是不是为剥削者私人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剥削者不正是利用对生产资料(客观劳动条件)私人占有去剥削劳动者(雇工)的吗?
     
     剥削者都是在利用生产资料(客观劳动条件)私有制对被剥削者进行剥削。剥削,与生产资料私有制不仅有关,而且密不可分,有着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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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 23:10:31
       不能再任凭一些人打着“两个毫不动摇”的旗号,以“某营经济”偷换“两个毫不动摇”关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规范表述!       也请“某营经济”者们好好看看这篇文章: 深刻理解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原文见 新华网 > 时政 > 正文 2024 11/29 13:35:21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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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 18:29:09
下面这篇文章能够为民营私企正名,且不用花大代价颠覆马克思主义
《 在找到替代方案前,商人(即剥削)是增加社会福利的最优解》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28991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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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 18:43:25
下面这篇文章能够为民营私企正名,不用颠覆现有理论
《在找到替代方案前,商人(即剥削)是增加社会福利的最优解》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28991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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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16:19:48
在线吴斌 发表于 2024-12-1 18:29
下面这篇文章能够为民营私企正名,且不用花大代价颠覆马克思主义
《 在找到替代方案前,商人(即剥削)是 ...
抱歉,指定的主题不存在或已被删除或正在被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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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 16:22:36
clm0600 发表于 2023-12-11 17:07
根据广义价值论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可以对剥削重新加以定义
---------
非人生产要素岂能和人类生产 ...

    林岗:“按要素贡献分配”非常滑稽

           作者:林岗 来源:政治经济学评论 日期:2015-04-25

                              阅读网址: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jj/2015-04-25/31581.html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收入分配问题,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现实面临的难点问题。为贯彻学习十八大精神关于收入分配的论述,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林岗教授。

       林岗教授认为:第一,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大小参与收入分配,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即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说法,这个说法实际上是非常滑稽的,洋人将它用学术的词语装点起来,就在某些人心目中成了神圣的经济学教义,称其为“功能分配理论”。功能分配理论现在还很有市场,说明现在许多人身受充满马克思所说的“辩护士的坏心恶意”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之害,不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东西。第二,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的高收入是分配差距拉大的根源。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相反,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的存在,是我国社会经济中抑制收入差距过分拉大因素。第三,在存在的财产占有不平等,少数人凭籍私人财产权取得的收入占了居民收入大头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贫富分化,如果都是拿工资,都是按劳分配,不会出现太大差距。

      记者: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报告中提到这个目标有什么现实背景?

      林岗:同步不是同等比率的增长,经济增长率肯定要比收入增长要快,因为要扩大再生产,留出一部分给投资,然后才能进行分配,因此,不可能增长多少就分配多少。

      在历史上也曾经提过同步增长。在计划经济时代,刚开始实行工业化的时候,国家需要大量积累,人民群众的收入因积累率很高而增长得比GDP的增长慢得多。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重重工业、轻轻工业,重积累、轻消费,没有把发展生产力同改善人民生活紧密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就说过,近三十年来,人民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善。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理论界开展了一次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大讨论,帮助大家弄清楚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这一大讨论扭转了多年存在的为生产而生产的倾向。当时就有劳动者个人收入要与经济增长同步的说法。现在情况不一样,问题提出的背景不一样,当时背景是中央集中计划,而现在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整个国民经济的储蓄和投资等决策不光是国家做出的,国家只能决定其中的一部分,比如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做投资,但大部分决策是由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企业自主地、分散地做出的,它们的决策对国民经济的积累率或储蓄率发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积累率高,意味着收入中企业所占比重较高,劳动者所占比重较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实际上是持续下降的,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下降到2010年的45%。而企业利润所占比重是持续增大的。现在存在的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与GDP中劳动者和企业占比的这种变化趋势是密切相关的。我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前私营企业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但是,私营经济中主要实行雇佣劳动制度,而私人企业的经营目标是获取利润,或者说是占有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以使自身的资本增殖。在这种情况下,GDP中企业收入占比较高、劳动报酬占比较低是必然的。而这又必然会造成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私营经济,但也必须正视私营经济发展的这种不可避免也不容回避的社会后果。如果说过去20多年的改革的一项主要任务是突破“左”的束缚,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打开空间,那么今后改革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要采取措施矫正过大的收入分配差距。现在我国社保体系虽然建立起来了,但还不够完善,社保体系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充分。同时,在调节劳资关系的立法和法律实施方面,也有不少不足,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实际上,党和政府早已意识到这个问题,决心改变这种状况,从十七大以来已经采取了大量改善民生的改革措施。十八大提出的这个目标,就是要继续完成十七大以后已经开始推进的这方面的改革工程。

      记者: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国家越是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如果收入分配又不加以调控的话,这个差距会不会越大?

      林岗:是的。所以国家要进行校正,要调节初次分配。初次分配调节的是生产出来的新价值中资本家利润和工人工资谁占多少的问题,也就是企业工人新创造的价值多大的比例划为企业主收入,多大比例是工人工资。如果不加以调节,处于强势地位的资方肯定会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压低工人的工资。但这种调节不是通过行政规定而是国家通过立法进行,比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各种福利保障在企业缴纳的部分。在调节初次分配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加大对富人征收的所得税和财产税在税收中所占比重,加大转移支付即再分配的力度。这些直接、间接的措施,都可以有效地抑制收入差距的扩大,将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内,促进共同富裕。十八大报告里讲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根本原则。贯彻这个原则,就必须对过大的收入差距加以调节。现在我国基尼系数和美国一样高,这样不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基尼系数一样高,怎么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

      记者:您怎么看待“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这种说法?

      林岗: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大小参与收入分配,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即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说法。这种理论实际上是非常滑稽的。比如说有一个养鸡场,养了一群老母鸡,生产鸡蛋,老母鸡是生产要素。养鸡场的主人把鸡蛋卖了,老母鸡作为生产要素有贡献,它们各自应该分多少收入,生一个蛋算多少钱?洋人将它用学术的词语装点起来,就在某些人心目中成了神圣的经济学教义,称为“功能分配理论”。与养鸡场的例子一样,企业生产中,机器设备、厂房这些物质形态的资本,离开了人的劳动,自己能够贡献什么?要说劳动工具、机器、厂房、设备等生产资料的贡献,那只是技术上的。但是,收入分配是人和人的社会关系,不是物质生产要素之间的技术关系。实际上,机器等物质资本本身并不参与分配。参与分配的是作为资本所有者的企业主和作为雇佣劳动者的工人。

    我们谈论按要素分配,首先要弄清楚按要素的什么分配。实际上,这是指按照要素的所有权进行分配,只有这样才说得通。我们党的文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按要素分配”这个说法的,因而不能将“按要素分配”曲解为“按要素贡献分配”。在按要素所有权分配的条件下,企业主取得利润,是因为他握有资本的所有权。工人拥有的是劳动力的所有权,他的工资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所得到的收入。可见,按要素对生产的贡献分配的的说法不仅悖理,而且与实际发生的收入分配没有关系。为什么西方主流经济学搞出这套东西来呢?因为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在新创造出来的价值一定的情况下,工人分配得多了,资本家就拿得少了,工人工资部分多了,资本家的利润部分就要减少。西方主流经济学编出这套理论实际上是想掩盖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对立的利益关系。所以,把资本家对工人的分配问题,通过生产函数变成各种物质生产要素与产出之间的技术关系,然后再借助这种关系将企业主与工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归结为要素价格的决定问题。这样,实际发生的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剩余价值和利润的真实来源就被掩盖起来了。现在,有些人将功能分配理论归入现代经济学,而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归入过时的古典经济学。其实,功能分配理论要早于马克思的理论。其早期形式之一,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批判过的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对这种理论的荒谬,马克思作了鞭辟入里的分析,建议大家有空时读一读。后来,奥地利学派的庞巴维克等人和美国的克拉克又在萨伊的基础上发展出边际生产力论,用意很大程度上是对抗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要素价格理论或功能分配理论现在是标准微观经济学教科书的“标配”,还很有市场。现在许多人身受充满马克思所说的“辩护士的坏心恶意”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之害,不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东西。

      记者:一说起马克思,我记得他在《资本论》中说过:“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品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劳动力的最低价格应是劳动者吃饭、穿衣、住房、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生育、养老、失业救济等所需费用的总和。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的劳动力价格是否低于其价值?

      林岗:这是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对它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因为,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工业化城镇化,已经在全部工人中占多数的“新工人”即农民工的工资,事实上并不足以完全满足你所提到的这些需要。他们的家庭收入中还有一部分是务农得到的。对许多农民工来说,如果没有一块承包地,光靠打工养活一家人是较为勉强以至很困难的。农村家庭抚养的小孩一般比城市多,而且之前也没有什么社会保障,没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因病致贫现象大量存在。为什么现在国家在农村推行医疗保障体系非常得民心呢?就是这个原因。此外,克扣和拖欠工资的现象也较普遍。所以,说我国劳动力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低于其价值,是有根据的。

      记者:那您觉得现阶段我国劳动力价格比较低的原因是什么?

      林岗:劳动力价格较低,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从供求关系来看,我们劳动力总体上供大于求。我国经济这些年快速增长,原因之一是有充沛的劳动力供应。劳动力出现较严重的供大于求的情况,开始是文革以后,大量的下乡知识青年返城找工作;后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的推进,农民工大量的进城,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速度快,劳动力供应十分充沛。劳动力就像市场上的商品一样,供大于求,价格就降下来了。

     其次,初次分配中,企业利润和工人工资的分配比例不合理。多年来,初次分配中资本的利润占比逐渐升高,而工人的工资占比逐渐下降,导致劳动者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占比较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虽然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如果说“工资侵蚀利润”是改革初期普遍存在的情况,那么,现在的普遍问题是“利润侵蚀工资”。显然,对过度无偿占有雇工劳动成果的现象必须通过立法加以限制。

    再次,劳动立法不健全,社保体系不完善。我们改革开放初期,很多社保政策不配套、不健全。从十七大以来,党中央一直在努力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劳动立法来矫正这种由于大量私营经济存在造成的后果。历史上,二战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法国,还有北欧都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保体系。我国那时候还没有搞这些东西。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大包大揽,企业都是国家的,企业建有医院、学校、幼儿园、食堂等等,国家全部给包了,但工资很低。后来推行市场导向的改革,要求政企分开,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这就要求减负,因此这些福利就一点点都去掉了。特别是新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从一开始就没有这些福利。私营企业普遍存在某些学者所说的“社会欠账”,即原来属于工人必须的生存资料中间的一部分,没有支付给工人;社保基金中应有企业上缴的部分,往往也没有上缴。

     最后,就是前面已经提到的农民工家庭的全部生存资料的一部分,是靠农业、靠种地来的。刚才说的私营企业的欠账,也包括这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最后的保障就是他的土地,他可以依靠土地赚取农业收入,所以他才能够接受这么低的工资,但如果城镇化后变成城里人,没有土地了,原来的这点工资就不够维持家庭的生存了。

      记者:是不是可以这么说,正是因为中国有国有企业存在,所以说收入差距才不会过度地拉大?

      林岗:除少数例外,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内部分配是遵循了公有制所要求的按劳分配原则的,高管与一般职工的收入差距远低于私营企业。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的高收入是分配差距拉大的根源。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你看到过哪个大型国有企业的高管进了富豪排行榜?事实上,进这种排行榜的都是私营企业的大老板。相反,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的存在,是我国社会经济中抑制收入差距过分拉大因素。在存在的财产占有不平等,少数人凭籍私人财产权取得的收入占了居民收入大头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贫富分化。如果都是拿工资,都是按劳分配,不会出现太大差距。所以,在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要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现在一些人鼓吹国企私有化,那是不行的。我们要鼓励公有制经济,不光是鼓励国有企业,还应包括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全国各地有一些集体经济搞得非常好,应当总结经验,加以鼓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坚定不移的鼓励私营经济发展,承认私营经济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要保护它的合法利益,同时,我们的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当作为以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为奋斗目标的党,更应当鼓励劳动者联合起来走公有制道路。

      记者:刚才您提到农民,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土地作为“财富之母”,作为生产要素和农民的财产,是不是在收入分配调节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林岗:土地是农民的财产,它虽然属于集体所有,但是包产到户以后,实际的使用权属于农民,除了不能买卖以外,可以出租,也可以流转。转让土地使用权得到的收益就是一种财产性收入。土地的价格是什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它等于地租除以利息率,它是土地收益的资本化。

     多年来,农民的土地在被征收后,补偿费用实际上很低,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政府以很低的成本从农民那拿走,通过招拍挂卖地,价格涨了不知多少倍。农业用地通过征用后变成工业用地,或者城市建设用地,土地由于用途的变化而升值的部分应该给农民足够的补偿,使离开土地的农民拿到这笔钱可以自谋生计。在过去补偿标准非常低,实际上是牺牲农民的利益,以较低的成本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

     这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是国家在采取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一个措施,充分发挥土地这一农民的财产在增收中的作用。

      记者:您觉得我国未来收入差距的走势会是什么样?

      林岗:收入的差距肯定会缩小,如果没能缩小,那么党和政府从十七大以来做的事,很多都白做了。未来,收入差距肯定收窄到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但是差距不会消除,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中将很大一部分非公经济长期存在,其中通行的是雇佣劳动关系,分配得按生产要素的私人所有权进行。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比如瑞典、英国、北欧等国家搞的是私有制,但为什么收入差距就低呢?他们的基尼系数比我们国家还低,为什么?因为直接对财产和收入征收的高额累进税和较发达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资本主义剥削。但仅靠税收和社会保障体系消除不了差距了,因为私有经济和雇佣劳动关系的广泛存在,决定这种差距必然存在,政府所能做到的只是把它缩小,缩小到老百姓能够承受、社会再生产的平衡不会被过大的差距所破坏的范围。

     对于市场经济来说,将收入差距抑制在一定限度内,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而且是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的一个条件。《资本论》的第二卷讲到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说明生产出来的产品卖得出去,社会再生产才能持续下去。而这依赖于占人口多数的劳动者的购买力。如果收入差距过大,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多数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就会出现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对此,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有清醒的认识,例如凯恩斯。根据他的理论,富人的边际消费倾向是递减的,而穷人有消费欲望但没有消费能力,结果将导致社会的有效需求不足,产能的相对过剩,很大一部分产品卖不出去,也就是马克思说的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不了。所以,调节收入分配不光关系公平正义,不仅是个社会伦理问题。限制收入差距,保证老百姓手里有足够的购买力,使社会再生产能够不断正常进行下去,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整个国民经济才能持续发展,才不会受到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打击。所以一个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应该是一个收入分配比较公平的经济,或者说,是收入差距被限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之内的经济。我国有些私营企业主不懂得这个道理,对党和政府出台的收入调节政策不理解,只看到劳动力成本提高使眼前利润减少,而没有看到这种调节归根结底是有利于私营经济的长远发展的。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提高劳动报酬,您觉得应该采取什么切实可行的措施?

    林岗: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存在,是成熟而健康的市场经济的标志。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深化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的任务。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市场调节在各个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相比是滞后的,目前社会保障的水平还比较低,所以要进一步在这方面努力。

(2)国家在初次分配领域要进行干预。在初次分配领域的调节,西方主要靠工会,代表工人和资本家谈判,维护工人利益。在我国,当然也要靠工会,但更要靠立法,应当通过立法对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调节。工会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在劳资谈判中更积极地发挥更大的作用。

(3)鼓励各种形式的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适当扩大按劳分配在经济中的覆盖范围。

(4)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者的工资和劳动力的素质有很大关系,一般是呈正相关关系,劳动者素质越高,工资也越高。在提高劳动者素质方面,国家大有可为。现在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制教育,建议把义务教育制度覆盖到高中。

(5)实行税收制度改革。把间接税改成直接税。当前我国税收收入的70%以上是间接税,间接税属于流转税,是在流通环节征收的,最后终归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直接税就无法转嫁。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来缩小收入差距的有效性和力度,就应当加大对少数富人征收的财产税和所得税在全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

  从以上几方面的措施进行努力的话,我认为,劳动报酬在国民分配中所占比例一定会提高,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局面也一定会改观。

记者:非常感谢您接受采访。(原载:政治经济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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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08:05:44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4-12-2 16:22
林岗:“按要素贡献分配”非常滑稽           作者:林岗 来源:政治经济学评论 日期:201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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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讲会缩小?对于一个按权分配的属性物来讲,有这种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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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08:10:54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4-12-2 16:22
林岗:“按要素贡献分配”非常滑稽           作者:林岗 来源:政治经济学评论 日期:201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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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主要指民营企业)有很大利润或很高利润率,那么企业们将会大量增加和扩大。而它们的扩大就会吸纳更多工人的就业。但是,所看到的却正好相反。为什么?谁不想赚钱呢?因此如果真的有像所说的那样那么有利润,干吗不增办企业和扩大企业规模?而这样的话干吗不多招人?但是现实却正好显得相反。不知这些背书者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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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08:12:58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4-12-2 16:22
林岗:“按要素贡献分配”非常滑稽           作者:林岗 来源:政治经济学评论 日期:201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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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相反,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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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08:15:48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4-12-2 16:22
林岗:“按要素贡献分配”非常滑稽           作者:林岗 来源:政治经济学评论 日期:201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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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按要素贡献分配”非常滑稽。因为,本质上资本家也劳动,也是劳动者,所以假象成按要素分配的其实也是按劳分配,即按资本家的劳动性质的分配。
当然了背书者是万万不会承认资家的劳动的,否则其所信的体系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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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 08:19:05
最大的剥削并非来自私营企业。私营经济比g有更具公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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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 13:02:20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4-12-2 16:22
林岗:“按要素贡献分配”非常滑稽           作者:林岗 来源:政治经济学评论 日期:2015-04-25   ...
   林岗:“按要素贡献分配”非常滑稽      请问“按要素分配”论者:
    劳动(无论是雇佣劳动者的劳动还是资本所有者的劳动),算不算您所说的要素之一?如果算的话,那么,初次分配中,收益(利润、剩余劳动成果、剩余价值),何以由资本(要素)独占?凭什么与劳动(要素)毫不相干?
       抛开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不谈,即便价值是由各种要素共同创造的,依据“按要素分配”论的逻辑,收益是不是该由不同要素共同分享?劳动(要素)是不是该理所当然的参与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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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5:05:24
“初次分配中,收益(利润、剩余劳动成果、剩余价值),何以由资本(要素)独占?凭什么与劳动(要素)毫不相干?”


企业亏损时,劳动要素是不是需要参加占有这些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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