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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企业上市IPO关注问题分析-13页
p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在采购及销售中曾存在现金结算的情况,2013年至 2015 年1-10 月,公司原材料采购现金交易结算额分别为1,039.67万元、3,036.75万元、484.39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48%、36.47%和10.28%;销售商品现金结算额分别为4,598.30万元、7,356.04万元、2,839.82万元,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46%、49.35%和18.41%,现金销售及采购的金额较大,占比较高。
p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销售或现金采购,通常情况下应考虑是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现金交易情形符合行业经营特点或经营模式;(2)现金交易的客户或供应商不是关联方;(3)现金交易具有可验证性,且不影响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性,申报会计师已对现金交易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4)现金交易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整体处于合理范围内,报告期内不超过同行业平均水平或与类似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如能获取可比数据);(5)现金管理制度与业务模式匹配且执行有效;
p若公司日常经营中仍存在较多现金销售及采购行为,我们建议:公司应加强与法人客户、供应商的合作,并积极引导原有的采用现金结算的客户、供应商进行支付方式转型,使得首次申报报告期内现金销售及现金采购比例呈持续下降趋势;对于关联方现金销售及采购,应完全清理;对于实在无法避免的现金销售及采购,应严格制订和执行现金结算管理制度,明确现金交易的各个审批环节,保存完备相关单据,使留存单据能够证明销售及采购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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