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2-7-5 18:59 
我是让你看看马克思的这个“剩余价值”是怎么论证出来的,成立不成立?
当然成立。
利润价值,不等的社会支配关系。
申请话题:难道亏损企业的资本家真没有剥削工人?
首先要搞清楚,剩余价值是什么?剩余价值是交换中剩余劳动时间支配的权力。(因为价值是一种人类劳动,代表的是人支配人的劳动(行为)的权力。
在这里雇员不是奴隶,他给资本家工作,也就是自身的行为(劳动)时间归资本家支配,而资本家支配给雇员的工资所能兑现的劳动时间,无论亏损与否,通常低于工人给资本家工作的劳动时间的,也就是说资本家并没有用相等的劳动时间来交换。打个比方,如雇员给资本家工作2小时,而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能兑现的社会性劳动的劳动时间通常是低于2小时,而且某些亏损的时候,资本家还拖欠工资,也就是说没有用任何劳动时间去交换,这时的剥削已不是剩余价值式的剥削了,亏损的情况下还是奴隶式的剥削。
在劳动产品还没有交换出去已前(交换出去的称为商品,资本论中的定义),剩余价值(剩余劳动)就已经存在,商品交换出去,只不过是利润的实现形式。当然也有亏损打旧处理的,这时剩余价值是被其它消费者(劳动者)支配了,但资本家还是剥削了雇员的剩余价值。因为存在不等的劳动时间交换。
并且资本家之间存在着以平均利润率(剥削率)为重心的积累式竞争,只要利润率(剥削率)太低,资本家随时都有失掉资本家地位的危险。如只要利润率太低,资本家就会直接涨价与其它行业对抗,当不能直接涨价对抗时就会,出售此领域一定的资产,而购买较高利润率的资产,这样就会导致以平均利润率为重心的积累式均衡。如同房产地涨价,其它行业也会涨价对抗一样,这就是积累式竞争的表现,并且20多年前几十万元都可以成为一个中小雇主,而现在几十万元在大城市 还能不够买住房,这就是积累式竞争的充分表现。对于资本家来说必须有更高的剥削率,不然随时都有失去资本家地位的危险。追求利润的社会制度,逼迫人们用越来越多的劳动时间去交换。“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邪恶就在于追求不是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财富,追求的是以价值(交换价值)为目的的权力。”
如:如:以一套住房来说,只要不毁坏,其使用价值是一定的。但以前普通工人需要5年的工资,现在确需要10年或20年的工资。价值量增加,是因为大量的工人被资本吞噬变成价值。价值量的增加根本就与具体财富增加无关。而是追求剩余价值或者说利润的生产方式会吞噬更多的劳动,让劳动者要得到与原来相同的财富会越来越累。利润压根就与具体的产出无关,而是交换中的劳动剩余。追求利润的生产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可以说利润压根就与真真正正的效率无关,真正的效率是以最小的劳动消耗获取最大化的产出(满足)。
我们还可以举例说明剩余价值的剥削问题。如:炸桥刺激经济之类的,就是变向的把作为公共资源的桥,一定时间私有化。以前公众过桥是不需要“流通的雇佣劳动”(钱)来交换的,而现在确需要付出自己更多的劳动来交换。劳动者因进一步失去生产资料,必须出卖更多的劳动力,资本赚到了更多的钱,但劳动者确越来越累,劳动强度和时间增加。同样教育、医疗市场化,都是一回事,就教育本身而言直接消耗不了多少教师劳动,相反教师的工资可能被私人资本压得很低。但资本就是要更多的人短时间内读不起读,这样他们才能交换更多的剩余劳动。价值就如同汽车以一定速度行驶一定距离所消耗的汽油能量一样,消耗越高越罪过大,资本因吞噬劳动把其奴役成价值,因而资本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