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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陈才天

认知物象心理学创始人。记忆物象;语义物象;物象知识;物象思维







                                                  103 真假值主宰者

语句、语篇真假值的主宰者

任何一种语言文字都是由社区成员使用的,人人要说话或是写文章。凡是说话写文章的都是由语句出现。目的是为了传递信息或是知识,使受众获得福利,这就要求话语内容真实性。但是,语言意象性质决定了语言既可表真,也可表假。一个言语活动是为了表真或表假,是由言说者的目的和意图所决定。实话与说谎只能是由说话者决定,而不是由语词涵义或句子的语义决定的。因为词义的真值并不等于句义的的真值。虽说,如果没有词义的真,我们就无法实现真理性知识的表述,也无法进行语言交流活动。但是如果说词义的真就能证明句义一定为真,那么,我们就无法面对谎言的事实如文学的虚构等语言事实。由于语义是物象,而物象有梦想物象和想像物象、创造物象等类别,所以,说写者自然就是语句、语篇真假值的主宰者。

表达式或语句或真或假,从来就不是由语言文字本身决定的,即不是由社会区意指决定的,而是由说写者意指决定的。但说写者给予语句的假值有的是公开的,有的是不公开的而是隐蔽的。

我们从汉语的字词组合,再由语法编织语词成为语句、语篇的现象看到,汉语常用字仅3500(其中次常用字1000)个,如按双音词组计算是3500的二次方,就能够组成一千二百余万个词。如组成字数不限的句子,其句子的数量可以想象就是一个无限的量。

语言使用者,有主动使用者和被动使用者。说写者是主动使用者,听读者是被动使用者。学术造假和说谎都是语言主动使用者即说写者的言语行为,与听读者无关。听读者只能根据说写者的话语所表达的意指进行理解和执行。因此,我在这里采用“说写者”意指而不是采用“使用者”意指与“社区意指”相对应。

说写者意指就是言语的涵义与意义,也是语言与言语的分水岭,也是语形学与语用学的分水岭。社区意指就是语形学和词义学。语义是界于词义和句义的,即语义学是联系语形、词义与语用学的中介。但是,语言不能停留在语形和语词的状态,语言是要被使用的工具。语言的使用是社区成员个人之间发生的言语行为。语言的使用就是说写者运用语词组成语句进行表达的活动。语句表达行为就是说写者运用语词实现自己意愿——陈述事实、描写事物、论证思想的意指活动。

我们研究了社区意指所得出的结论是,语词的涵义是社区意指形成的,它们都是具有真值的,其中的假为公开的假即真实的假,它也属于仍属于真值的范畴。因此,言语即话语的真假值,才是语言的真假值问题。言语的真假值问题是日常生活、逻辑学和科学要时刻关注的问题。当我们把社区意指与使用者意指做出区别,我们才认识到语言哲学家们时常处在一些无谓的讨论状态中。比如,用指称和专名作为确定表达式真值和真句的做法,是多么的幼稚可笑。

弗雷格为了建立确认语言的真假值问题,提出了涵义与指称两个概念。弗雷格认为,语言有两种基本功能,即有所表达和有所指称。语言所表达的是其涵义,任何表达式,只要语法正确,就有涵义。语言的指称来自语言的使用者。一般地讲,人们使用语言时总是指称某种对象,或断定命题真假。但是,有时人们并不关心语词所指的对象是否存在,命题是否为真,比如诗和神话中有许多表达式的所指对象是虚构,有些判断也无所谓真假。弗雷格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语词没有指称,只有涵义,因为人们可以理解它的意思。弗雷格强调,用于表达科学知识的语言必须既有涵义,又有指称。为了确立这种理论,弗雷格提出了著名的“a﹦a”和“a﹦b”的论证。弗雷格的论证确实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它们绝对不是语言活动的全部内容。诗和神话并没有包括除了科学言语外的全部语言活动。比如,文学作品和日常生活言语活动,以及在日常生活的言语交流中,真值语句是占主导地位的事实。对于一部小说而言,没有一个读者认为它的陈述句全部是真值的。但是,对于日常生活言语的交流来说,没有一个认为它的陈述句都是假的。然而,小说中陈述是不可能没有指称。而在日常生活的言语交流中,指称(专名)常常是被删除了的。如果按照弗雷格要求,用于表达科学知识的语言必须既有涵义,又有指称。但是,一个既有涵义又有指称的陈述是不是就能保障它们的内容就具有真值呢?果真这样,那么如何解释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造假现象呢?难道学术造假是没有指称的陈述吗?

弗雷格的“专名”指称论不仅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空名”的批评,而且,指称来自语言的使用者的观点,还忽略了语言起源于社区约定的原理。因此,克里普克和普特南提出的因果指称论。意义的因果指称论表明,“专名”指称向社区意指的回归。但是,弗雷格的“专名”指称论的影响是深远的。奎因提出,应该把意义理论和指称理论严格区分开来,意义理论涉及的是语言表达的形式,而指称理论才涉及真理性问题。而普特南和克里普克等人的科学实在论则把意义看成是由指称决定的,而指称必须通过因果关系来理解。这表明,众多的语言哲学家都是企图通过指称论解决表达式真值和真句的问题。然而,根据物象理论意象原理,指称论不可能解决表达式真值和真句的问题。用语言形式解决言语的真假值问题,只不过是一种变相的表达式无限的循环。塔斯基的T约定和卡尔纳普的L-值论就是证明。我们从汉语社区意指的研究中看到,单一字词和常用词组的涵义都是具有真值的。语言交流中发生的表达式假值和语句虚假的问题,与社区意指无关。如何将语词组成什么样的表达式或语句,是说写者意指决定的。因此,任何表达式或语句的真值或假值,都是由说写者的意指决定的。要区别一个表达式或语句是真值的或虚假的,既不由另一个表达式或语句来裁判,也不能由社区意指的语言本身来确定。正如克里普克对这个例子做出的结论:假设琼斯说:

尼克松关于水门事件的断言多数是假的。

假设尼克松说:

琼斯关于水门事件的一切话都是真的。

当克里普克做出了一系列的假设推论,企图推断出琼斯或尼克松谁的话是真的时候,其结果是令人失望的。最后,克里普克认为,这个例子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教益:试图找出一个内在的语义或语形标准使我们能把会导致悖论的语句筛选出来,将是徒劳的。

说写者意指决定表达式或语句的形式。比如,如果你要跟日本人做生意,你就必须采用日语;如果你要向一位美国朋友了解当日纽约证卷市场行情,你就得使用英语。一位物理学教师讲授牛顿力学,就需使用公式定理;数学家要演算出卫星探月轨道,就得使用方程式;等等。

说写者意指决定表达式或语句的真值。任何一位说写者,是诚心诚意讲真话说实情,他的表达式或话语只要符合语法,就一定会是真值的。因为社会意指形成的语词涵义的真值性,为他提供了表达式或话语的真值条件。

说写者意指决定表达式和语句的虚假。小说作家从来就没有过写真实的人物、事件的意图,他(她)的职业就是虚构故事、人物、情节;文学作品的真实性,只限于社会背景和作者的立场、情感、心理感受。一位蓄意骗取他人、国家钱财的人,是在违背真实的情况而说假话虚构事实,但他是在使用社会意指的语词来欺骗他人,因为语词的涵义是真值的。如果语词的涵义不是真值的,他就达不到骗取他人信任;如果没有语词真值这种工具,人们就无法信任他,他就无法实现骗取财物的目的。学术造假是同样的例子。如果一位物理学家没有造假的意图,他一定会在表达实验结果的情形,提出还未证实的问题。任何一份虚假的学术报告,一定是实验者真实意图的表现,它与表达式和语词涵义的真值性完全没有关系。

现在的问题是,社会生活中总会有人说假话,做虚假学术。那么,因此,表达式的假值和语句虚假的判断,除了受到语法规则的制约外,是不能用另一个表达式或语句作为标准的。理所当然,约定所谓“涵义与指称”的区分作为确定表达式真值或真句的规则,在不仅在日常语言交流中毫无价值,即便在科学论证中,也不例外。塔斯基的 T 约定、卡尔纳普的真和L-真,具有同样的性质和命运。

最后,不能不对社区意指与说写者意称的联系与区别做出说明。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后者如何运用前者将由后者的目的所决定。要确定、判断任何表达式或语句的真假值问题,不可能由任何表达式和语句作为标准。要确定、判断表达式或语句的真假值在语言之外,如经验事实、事实和实践。其中,并不排除语言将“事实”转移的作用,如第三人用语言表达支持其中的一方:琼斯或尼克松。然而,还须排除第三人的立场。如果排除语言转移事实的作用,法官就不能依据语言材料做出判决,语言交流就毫无作用。由此就衍生出诚信、正义的社会价值观念,等等。语言就是这样摧生着复杂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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