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3)》(学习笔记)-83
(四)股权激励
1.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我国不少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采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形式。这类股权激励计划中,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会在授予股票后较短时间 内完成认购款的验资、股票的登记过户、注册资本变更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