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指标注解:
① 汇总劳动力数:指汇总的整劳动力数和半劳动力数之和。整劳动力指男子18周岁到50周岁,女子18周岁到 45周 岁;半劳动力指男子16周岁到17周岁,51周岁到60周岁;女16周岁到17周岁,46周岁到55周岁,同时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虽然在劳动年龄之内,但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应算为劳动力;超过劳动年龄,但能经常参加劳动,计人半劳动力数内。
② 从事家庭经营(劳动力数):指年内六个月以上的时间在本乡镇内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数。包括从事农业和非农产业 经营的劳动力数。家庭经营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完全或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自己的劳动,凭借自有或与他人合有以及承 包集体的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等)直接组织生产和经营,包括农户自营、承包经营、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私营企业经营,但以农户或个人名义承包集体企业的不属于家庭经营范围。
③ 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数):指在家庭经营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的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