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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事业部制管理模式的构建与应用(管理评论第 116 期用稿)

   事业部制管理模式设计的前提:必须确保总部的三大权力
   为了保证 “协调控制下的分权运营模式”的实现,首先明确总部必须拥有哪些基本权力。
为了保证总部在管理模式中对各个事业部有效控制,我们认为,总部基本权力应包括:重大
决策权、合理监控权、高层人事权。
   1、 重大决策权:即总部对各个事业部在战略方向、重大战略性项目等重大经营管理
    问题上的决策权力。
   2、 合理监控权:即总部对各个事业部合理的监控权,主要体现在财务监控与业务监
    控(业务监控权,指对业务经营状况的知情权、整体经营业绩的考核权等)。
   3、 高层人事权:即总部对各个事业部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事业部的财务人员)的任
    免权、奖惩激励权等。

   该三种权力不仅是总部所拥有的核心权力,而且是总部所拥有的最底线的权力。在这
样的前提条件下,总部对事业部的管理就不会出现失控的问题。

   事业部制管理模式设计的三大核心――组织结构、权限划分、控制体系
   通过实践总结,我们认为设计事业部制管理模式需要建立三个核心内容――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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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制管理模式的构建与应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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