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未来 发表于 2006-12-8 12:27 
如果一国是市场经济,经济主体分散决策,还可不可能进行人治?换句话说,这种人治(或市场经济)是可持续的吗?
以17世纪的英国为例,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应该没有问题,但谁是国家的主人?是国王,还是公民?如果是公民,那么为什么国王不再是国家的主人了?如果是国王,考察他的约束和激励,这样的统治还应该算是人治吗?
如果是市场经济,经济主体分散决策,完全可能是人治,太可能了。历史上很多都如此。
如果17世纪的英国,它已经有一些公民了,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市场经济,导致了如何如何。。。。。。。这里应该分清楚,是公民、公民的行为行动导致,还是市民的做买卖、搞交易导致。
或许,可能,似乎,可以参考狐假虎威的成语。
法治,是主权在民、依法办事。也就是宪法的至高无上,并实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