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发现员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
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
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
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利达公司正式录用员工。(销售部、后勤人员或试用期员工除外)
第三条:考核原则
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
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
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
对员工公开;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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