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心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
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
第二条:建立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一)办事处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在财务部门的协助下制定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包括
确定赊销的总体规模、核定客户信用额度、明确信用审批权限等。
(二)办事处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评估和信用评级、建立并更新客
户信息和信用档案。
第三条:合同审批与签订
(一)公司所有的赊销业务(账期业务、实销实结、货到付款、压批)都应当订立公
司相应版本的书面合同,且合同期限均不超过一年。
(二)订立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先申请、后谈判,先审查、后签字的程序。对销售价
格,信用政策及收款方式等内容严格把关。
(三)新客户原则上不设立赊销业务,如遇特殊情况,业务人员需全面评估其资信等
级,申请之后订立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的办事处经理,或指定的业务人员签订方为有效。
第四条:发货
(一)办事处及相关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填写“先货后款发货申请单”(合
同约定需预收货款的必须在收到财务部门有关收款手续后方可发货)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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