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分公司薪酬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销售分公司制定薪资分配的基本原则:有利于调动员工特别是业务员的
工作积极性,促进承揽订货合同和营销工作的开展;建立一种“多劳多得,按劳
分配”并兼顾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模式。
第二章 公司总部对销售分公司的结算与考核
第二条 销售分公司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销售分公司的所有业务与公司总
部的结算按公司的经营工作规定执行。即总部根据经营工作规定统一结算给销售
分公司,销售分公司再作内部结算,具体结算办法按有关规定规定执行,每月结
算一次。年终销售分公司的经公司总部审计过的净利润的 50%上缴公司,50%可
用作内部分配,其中的 70%由经理、助理、财务主管按 50%、30%、20%进行分
配,另 30%由分公司自行分配,但分配方案必须报总部批准并备案。
第三章 销售分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薪资及考核
第三条 销售分公司内部人员实行固定工资、考核工资和奖金的薪资模式。固定
工资按月发放;考核工资与主要指标挂钩,按月度考核发放;奖金与其他单项规
定挂钩年终考核发放。
第四条 固定工资:固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司龄工资和津贴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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