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经 XXX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缩写: 。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董事长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公司拥有出资人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出资人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的文件。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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