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
整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
法》
、《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
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及与信贷客户关系的重要文
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借款人的基本资料、信贷
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
分,各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对信贷业务档案按照“集
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
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
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
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
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 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
交、立卷、归档、调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