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逐步建立起规范明晰的集团化管控模式,确保各经营单
位的整体运营效率,根据公司 2011[005]号文《关于明确管理体系的
通知》,对“经营管理决策委员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经营决策管理委员会”
(Executive
Management Committee,简称 EMC),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
决策机构。EMC 作为公司常设管理组织而设置,以实现跨条块、跨部
门行使公司决策权及管理权,协调各经方高效运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EMC 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层经营管理团队成员组成。
第四条 EMC 成员由 7 名委员组成,采取“1+3+3”结构。其中,设
委员会主席一名,由公司 CEO 担任;常务委员三名,由主席提名担任;
委员三名,由公司经营委员会推选担任。其中一名委员兼任秘书长。
每届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若在每届期满前个别委员因主客观原因
导致无法担任时,由委员会主席决定更换人选。
第五条 EMC 主席及委员的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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