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新的生产经营形势的需要,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
率,增加经济效益,依据公司相关管理条例,结合生产部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所属各车间所有岗位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 劳动纪律管理
第三条 生产部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无故不服从安排者,扣当月工资
10%,或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第四条 职工有事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无手续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
两天工资,一天以内的请假由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交生产部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请
假由车间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所有事假审批手续均报行政部备案。其
他休假,遵照公司有关制度或通知执行。
第五条 上班人员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岗位上班人员不得串岗,违者处
以 50 元以上罚款;由此造成事故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 严禁在岗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及其他读物,违者处以 20 元以
上罚款。不得在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处 50 元以上罚款。
第七条 严禁在公司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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