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 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
。
 2、 卖方(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
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才能与买方(甲方)签订此合同。
 3、 签订此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持一分,办理车辆过户或
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 本合同应使用钢笔填写。
 5、 本合同不得翻印。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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