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合同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
   甲方(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址)
 电话:
 乙方(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址)
 电话:
 丙方(监管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址)
 电话:
 因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 与 (以下简称受益人)签订了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乙方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保证合同
》,约定由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
保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的保证担保。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
切实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
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
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自己对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权;本合同项
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1.2完全了解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且
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1.3本合同项下权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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