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决策管理制度
(一)该制度是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本公司的实际制订的。
(二)重大决策事项为下:
1、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各类对外投融资、举债、担保、
红利分配。
2、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支付各类工程进度款。
3、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支付材料采购款。
4、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股东个人向公司借款,支付高管年
薪工资和资金福利待遇。
5、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经营、行政、公关费的支出。
6、公司产权(股权)变动,包括兼并、分立、破产、停业。
7、公司经营方式的改变。
8、公司注册资金的增、减。
9、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10、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的制定和修改。
11、高管(常务副总、副总、总工程师、顾问)的任命、辞退、
薪工资和奖金福利待遇的确定。
12、年终奖金的提取额度。
(三)重大政策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以确保公司股
东的对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决策权;重大决策以外及突发事件总经理
有权即时作出处理,事后与股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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