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配件采购协议
合同编号:
采购方(甲方): 地址:
供货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方便甲乙双方长期业务往来,
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式和供货方式
1、 甲方根据需求,可随时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
提出汽车零配件采购订单,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时,应准确提供所需零配件
的车型、编码、型号、年款、厂商及零配件的名称、规格、编号、数量、颜色、
方向、位置等属性。
乙方在接到订单后,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将货物发送给
甲方。乙方如需外购订货时,到货时间须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认可。出现超
期供货现象,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 甲方在接到乙方货物时,应根据乙方销货清单,对零配件的包装、外观、
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逐一验收,并在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结
算货款的依据。如在验收时发现货物与订单要求不符时,应封存货物及时通知乙
方解决或作退货处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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