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暂行办法》等国家、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
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收购方: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
务:,住址:樊城炮铺街3号,联系电话:3486000。
被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址:,联系电
话:。
第二条甲方收购位于的国有土地,面积平方米(合亩),用途为用地,其
四至位置:东:;南:;西:;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原
土地取得方式。
第三条经协商土地收购价格(含地上建筑物)确定为(大写)人民币万元
/亩(元/m2)(小写)万元/亩(元/m2)。总额为(大写)人民币万元/亩
(元/m2)(小写万元)。
第四条收购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经市政府批准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0%
即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可充抵土地收购款。
㈠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后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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