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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
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文件之要求,经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规定。
2 范围
本公司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
一切措施,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企管部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与修正工作。
3.2 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由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承担。
3.3 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对各职能部门单位之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3.4 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厂区安全管理的指挥、协调处理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3.5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4 内容与要求
4.1 组织
4.1.1 本公司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治安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小
组组长,由生产副总担任小组副组长。
4.1.2 本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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