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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5
2013 年下半年应收账款催收原则及考核奖励办法草案
为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明确清收责任,防止坏账损失,降低资金占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应收账款催收原则及考核奖励办法拟订草案如下:

(一、)坏账清收管理的一般原则
1、“谁销售,谁回款”的原则。陈欠款形成的销售或主办部门是清收的责任主体;财
务部门是陈欠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分析与考核,及时提示问题和防范风险。
2、逐级落实清收责任的原则。集团公司对销售或主办部门进行考核;销售或主办部门
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考核政策,逐笔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单位主管销售的负责人和
财务负责人是陈欠款清收的第一责任人。
3、集中清收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销售部或主办部门要在加强应收款项日常管理
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组织突出清收活动,2013 年 7 月份为集团公司陈欠款专项清收督导月。
4、广开渠道,多方清收的原则。对陈欠款的清收销售或主办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
主动与对方对账、认定债权,采取抵抹账、债务重组、法律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清收,千方
百计回收欠款。
5、分类考核,逐笔清收的原则。鉴于一年期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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