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项目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严肃财经
纪律,规范备用金使用管理,确保备用金的安全,特制定备用金
报账制。
 一、备用金的使用范围
 备用金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后勤、交通、业务费、临时用工、
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低值材料采购等需要支付现金的支出等。具体
为:单项 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下的零星材料采购;公司直接
管理的人员和各项目、部门权限范围内聘请人员的工资及附加;
单次 600 元(含 600 元)以下的业务接待费用;除上述三项费用
以外的单次 500 元(含 500 元)以下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开支
限额以外的其他开支均不属于备用金的使用范畴。各项目、部门
需要开支备用金范围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原则上应按照公司本
部的资金使用申报及费用报销程序进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直
接支付。
 二、备用金的核定
 公司核算项目或部门为办理日常零星开支和低值物资采购,
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备用金,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零星支付所
需现金。各项目、部门应根据自身的业务量、规模大小,在备用
金的使用范围内,按照不超过一个月零星支付所需现金量提出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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