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经管文库(原现金交易版)
243 0
2024-09-16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协调管理司(
以下简称协调司)负责。
  二.登记申请文件齐备且费用交纳完毕之日为受理日。
三.协调司将受理后的申请文件输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数据库”,进行
管理。
  四.如需补正,通知当事人根据《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五.逾期不补正、补正不合格或出现不予登记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六.对登记申请所涉及的专利权进行检索,确认其在质押期间的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七.自受理日起 15 日内(不含补正时间),协调司对登记申请作出审查决定

  对不予登记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对准予登记的,向当事人及我局流程管理部门(审查一部、六部和七部)发出
《准予登记通知书》,进入各审查部门相应的授权后管理程序。
  八.涉及已质押专利权的著录项目变更请求等有关事项,审查一部、六部和七
部在接到请求后,应当首先经协调司确认其已获得质押双方同意后再予办理其他手
续。
  九.对以非法手段骗取质押合同登记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十.当事人凭协议及 ...
附件列表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pdf

大小:53.14 KB

只需: RMB 5 元  马上下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