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孔子
正名中国礼制思想中关于名实关系的一个原则,最早由孔子提出。在孔子看来,他所生活的春秋时代是一个“礼崩乐坏”、“邪说暴行”不断发生的大乱时代。为了有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正名。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至于正名的具体内容,就是他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就是说,“实”应当与“名”为它所规定的含义相符合。在社会关系中,每个名都含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君、臣、父、子都是这样的名,负有这些名的人都必须相应地履行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孔子的“正名”思想还具有一定的认识论和逻辑学意义,他第一次提出了事物的名称、概念和实际事物应当相符的观点。
忠恕春秋孔子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论语·里仁》载曾子语:“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南宋朱熹注:“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而已矣者,竭尽而无余之辞也。”(《论语集注》)孔子认为,“忠”、“恕”相通而有别。“忠”要求积极为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恕”要求推己及人。《论语·卫灵公》:“子贡问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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