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法定 代 表 人:
地 址:
电 话: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法定 代 表 人:
地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北京
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
派遣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协议。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派遣岗位为
。派遣员工人数见《派遣员工花名册》,在服务期内派遣员工人数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增减,以《派遣员工增减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被派遣员工的管理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录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到岗时间及其他条件等具体要求。
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面试。并由乙方负责人员初步筛选、考核、前期思想教育工作,并将面试人员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面试地点。
3、派遣期内,被派遣员工因个人原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