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
业产权应称为 “产业产权 ”。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
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
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 “
思想表达形式 ”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
域。
5、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
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
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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