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教师资格面试通过后就要开始着手认定了,今日,学习啦我为大家整理了合肥庐阳区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及《关于做好2021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合肥市庐阳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合肥庐阳区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合肥市庐阳区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其中,户籍是指申请人提供合肥市庐阳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合肥市庐阳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人事档案所在人事代理机构的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合肥市庐阳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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