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发展趋势分析
第一节 未来监管取向
(一)2011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主要侧重以下方面:
一是完善银行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和差异化经营。3月保监会和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后,2011年将做好《监管指引》的贯彻落实工作,引导保险公司加快银保队伍转型,鼓励银保深化合作关系,将保险产品销售重点放在银行理财专柜,复杂产品销售放在银行理财中心、财富中心、私人银行等专门区域。鼓励银保双方开拓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销售模式。
在业务创新和差异化经营方面,保监会将继续引导保险公司注重价值成长,鼓励电销、网销等新渠道的发展,降低寿险销售对银行渠道的依赖。继续推动变额年金试点工作,鼓励公司发展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型业务。
二是加大力度规范市场秩序。2011年将重点整治销售误导、账外支付手续费、非法集资和团体年金业务。在治理销售误导方面强化既有制度的执行,加大监管力度。账外支付手续费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和检查力度,特别加大对商业贿赂、设立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非法集资问题继续推进零现金工作,加强消费者教育。对团体年金业务问题开展全系统检查,依法处理违规问题,修订完善监管制度。
三是强化监管,提高行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包括深化偿付能力监管,强化内控监管,推进《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的实施,以及加强产品动态监测。
四是完善监管制度,出台《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研究制定邮政保险业务监管政策,完善产品监管制度、精算监管制度和分类监管制度。
五是推动养老、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推进上海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产品试行,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和企业年金市场发展。鼓励大力发展健康保险,开发个性化产品,丰富产品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积极稳妥开展各种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扩大小额保险试点区域,推出进一步推动小额保险发展的措施,积极探索把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二)2011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主要侧重以下方面:
一是防范风险。加强对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不足风险的监管,做好分类监管和非现场监测工作,加强对非寿险投资型业务的跟踪监测,继续做好境外金融风险传递的防范工作。
二是规范市场秩序。着重处理数据不真实问题。加强对总公司、机构批设、高管任职资格、保险产品的监管,规范承保、理赔,加大对承保理赔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是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推进中介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研究出台违法经营行为处罚办法。推进产品费率市场化进程,完善产品管理制度、车险及交强险制度、农险监管制度、非寿险精算和风险监测制度以及再保险和共保监管制度,研究财产险业转变发展方式评价指标。
四是促进重点领域发展。推动农业保险、责任险、信用保险和责任保险发展,推进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三)2011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主要侧重以下方面:
一是继续推进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按照逐步深入、稳步推进、严查重处的思路,检查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合作关系是否真实、合法等内容,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通报披露,推动市场秩序好转。
二是推动营销员体制改革。把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创新模式、防范风险作为改革思路,督促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按照体制更顺、管控更严、素质更高、队伍更稳的发展方向,保护保险营销员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主动探索和创新模式。
三是清理整顿代理市场。2011年下半年集中力量对保险代理市场开展清理整顿。依法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推动保险代理市场走向规范化、专业化。
四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高度关注市场动向,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内部管理,促使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提升内控意识、提高内控水平、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对利用保险中介进行传销、欺诈、非法集资,和销售误导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和严厉打击。
五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今年要完成《保险公司委托汽车销售商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保险中介集团监管办法》、《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起草工作;要出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并制定具体配套办法;研究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兼业开展相关业务等问题,并出台配套规定;进一步研究完善中介机构市场退出制度和专业中介许可证制度。
六是鼓励创新引导培育市场。推动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鼓励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鼓励保险公司创新营销模式,支持中介机构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形成分工专业、合作稳定、互利共赢的市场格局。
第二节 运行态势展望
2011年第一季度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增速虽然处于低位,但月度同比增速呈现上升势头,随着基数影响消退,年内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增速有望回升。但由于汽车销量增速的大幅下降,全年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前景仍然不佳。在业务质量方面,随着保监会监管力度加大和财险竞争环境大幅改善,今年1月全国财产险综合成本率达到95%,相当于成熟保险市场水平,在现有成绩的鼓励下,我们认为保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财产保险的盈利能力有望持续,但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会加大财产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财产保险业综合成本率可能在稳定一段时期后再次上升,并伴随着车险保费收入的加速增长。
今年宏观经济增长势头可能温和放缓,从经济增速和寿险保费增速的历史相关关系来看,经济增速放缓有利于寿险保费增长。但银保新规仍然制约银行渠道保费增长,同时如果年内继续加息,或商业银行加大揽储力度,储蓄分流也可能导致保险产品对投保人的吸引力下降,因此年内寿险保费收入增速可能处于较低水平,直到第四季度由于基数低而出现增速回升。
央行加息和市场利率的上升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固定收益类投资的收益率,但对权益类投资不利,我们认为今年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收益虽然面临压力,但存款、债券等固定收益渠道的投资收益增加将使保险公司今年的投资收益好于去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