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医疗行业蓬勃发展的时代,医疗器械企业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医疗事业提供先进设备和技术支持的重任。然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税收负担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医疗器械企业通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高成本的投入使得企业的利润空间相对较小,而较高的企业所得税更是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25% 的企业所得税对于一些处于发展阶段的医疗器械企业来说,可能会影响其资金的流动性和再投入能力,从而制约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核定征收政策是我国税收管理中的一种特殊征收方式,对于医疗器械企业而言,核定征收政策的核心在于对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具体而言,企业入驻税收园区并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后,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其个人经营所得税率被核定为1.25%-1.5%的区间内,远低于传统的25%企业所得税率,还没有单独的分红个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医疗器械企业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首先,从税负成本来看,核定征收政策直接降低了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入驻园区提供一站式服务,还可以办理二三类资质,年开票额3000万以内。
 
当然,在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带来的优惠时,医疗器械企业也需要注意合法合规经营。首先,企业所承接的业务必须真实可靠,进销项需匹配,且进销要求不低于30%,以确保政策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