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和规范
某某银行
(以下简称“
支行”)宣传工作,增强工作人员在宣传工作中的自我约束意识,为
支行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宣传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的具体要求,结合
支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宣传工作,是指
支行系统及其工作人员为使社会公众了解
支行有关金融法规、方针、政策、业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所从事的各类新闻发布、采访、报道以及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
第三条宣传工作必须及时主动,把握准确,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
支行的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协调发展,有利于维护
支行、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宣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制度。
支行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
支行综合管理部;支行各有关部门应适时组织各类宣传报道素材,会商并配合
综合管理部
做好宣传工作。
支行各有关部门的大型宣传活动应事前将宣传方案报经
支行综合管理部审批。第五条对支行未正式公布实施的制度、政策措施,未经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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