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面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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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营改增政策解读第二部分: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第三部分:营改增给我们带来的机会第四部分:营改增全面解决方案
财税〔2016〕36号发文:全面实施营改增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本次营改增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这意味着,从而2016年5月1日起,全链条覆盖的增值税将全面替代营业税,已在我国施行了二十余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持续了四年多的营改增也将正式收官。
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但不是确保每个营改增的企业税负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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