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凡单价在一百无以上,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仪器、 设备家俱
房屋附属设备,以及单价不足起点,但属大量同类财产,如课桌
椅、床铺、床架、图书等均属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
单价超过起点,但属于易碎、易损品,设备中的备件,如化
学玻璃器皿,汽车轮胎,可不做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实行学校与部门相结合的二级管理。
1、总务处负责管理全校固定资产总帐,不分资产来源,不
论外购、自制、调拔、馈赠都应计价入帐,无价的按重置价格估
价入帐,以确保资产完整。
2、总务处负责管理全校房屋,建筑物,水电通讯设备、家
具,交通工具,炊事机械,锅炉医疗卫生设备等。
3、教务处负责管理全校的教学食品设备,广播设备,体育
器材设备、图书、杂志以及各部门购置的教学参考图书,行政部
门购置的工具图书。
三、凡购置大件固定资产,请购部门应写出书面报告,内容
包括购置理由、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预计使用效益等, 由部门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 报经分管校长批
准,重大项目须经校务会议审议后,方可购置。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
新增固定资产购进或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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