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咨询业务内容: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审计报告提交
委托人,经
委托人审核确认后,
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审计服务费。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
,至年月日终结审计周期:
天。七、本合同一式
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份。(本页无正文
)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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