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信息化建立指导意见
一、加强领导,完善推进审计信息化的工作机制
各区、县审计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将审计信息化建立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保障经费,为计算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强力支持。
依照《市审计局计算机审计管理方法(试行)》(宜审发〔〕34号),不断完善考核鼓励和跟踪问效机制,对取得计算机审计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突出应用,狠抓计算机技术与审计工作的结合
在审计工作的各个领域全面推进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开展计算机审计方法的研究,创新审计工程组织和管理模式。
(一)全面落实“双全、双百、双征集”和“全交互”。全员、全过程运用计算机审计,对具备电子数据的工程100%使用AO进展审计,对没有电子数据的工程100%使用AO进展电子文档处理,开展普遍性的计算机审计方法和AO应用实例征集,所有审计工程都均使用OA进展管理,在各个业务环节均进展AO-OA数据交互,非计算机审计工程原那么上不参加优秀审计工程评比。
(二)逐步推进复核审理、成果统计、工程归档、资源配置和绩效评价的数字化管理。充分利用OA系统开展审计工程管理和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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