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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农业转移人口产生于城镇化进程之中,探究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的有效途径,同样需要将问题的分析置于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之下。传统城镇化模式的制度约束和结构排斥,导致农业转移人口与本地居民在就业、公共服务可及性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形成了“新二元结构”(魏后凯和苏红健,2013),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风险。为破解“新二元结构”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25年)》《“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先后出台,党的二十大继续强调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                  新型城镇化是新时期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战略选择。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环节,是县域的新型城镇化,也是新型城镇化在新发展阶段的战略新举措(王立胜和朱鹏华,2023)。到 2021年末,中国内地共有县域1866个,约占国土面积的90%、大陆人口的52.5%和国内生产总值的38.3%,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①。传统城镇化模式导致县城综合承载力弱,产业结构单一、就业机会缺乏、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这种情况下,农业转移人口迁移至县城难以实现就业质量提升(李中建和袁璐璐,2017)。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弱项,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增进县城民生福祉。因此,考察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方面的作用,不仅能评估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成效,而且对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也具有重要启示。



01 文献简介

▪ 文献来源:周闯, 郑旭刚, 许文立. 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J]. 世界经济, 2024, 47(4): 212-240
▪ 数据与代码来源:《世界经济》编辑部 (世界经济 (magtech.com.cn))
▪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就业质量 农业转移人口 交错双重差分法

▪ 主要内容:县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空间,是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的关键。本文基于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准自然实验,使用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和交错双重差分方法考察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县域新型城镇化试点显著提升了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试点通过增强公共服务可及性对农业转移人口进行外部“赋能”,通过增强身份认同感使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内部“增能”,最终提升了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试点在财政压力较小的县实现了更强的就业质量提升,并且更能提升新生代和高中以上学历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质量。本文研究结论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实施提供了微观证据。

▪ 创新点::(1)丰富了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区别于关注农业转移人口个体特征的研究,本文在托达罗模型的框架下,将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的分析置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以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开展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了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提升中的重要作用。(2)拓展了新型城镇化试点经济效果评价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往研究多从宏观视角切入,忽视了新型城镇化对其首要任务对象——农业转移人口产生的影响。本文直接从微观视角展开,关注试点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的影响,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提供了经验证据。(3)补充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提升的理论机制。本文从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可及性和身份认同感两个方面给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的逻辑框架,为政府实施改善劳动力市场效率的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撑。





02 研究模型与变量设计
政策背景

传统城镇化过度强调城镇建设,忽视了制度分割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身份转变的影响,产生了“半城市化”问题,对现代化进程形成了阻碍。为此,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由过去片面追求城市规模扩大,转变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一系列措施,建设宜居宜业城市。城镇化建设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新发展阶段。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展开布局,并决定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任务。2014年 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文简称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进行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5年11月和2016年 11月又分别确定了第二批和第三批试点名单。试点城市的确定兼顾公平和均衡,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优先考虑发展潜力大、具体措施实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最终的试点名单包含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城市,县和建制镇占比达到66.9%,这也表明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以县为主要载体而展开。


各试点地区围绕《规划》的总体布局,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尽管经济特征的不同使各试点地区的工作方案存在差异,但各地区工作方案都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强调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包括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明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等,使农业转移人口能真正享受到城市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此外,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还强调完善和落实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相关政策,构建包含政策咨询、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动维权等内容的市民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新市民培训,从而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和能力,增强他们的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最终使其实现市民身份转变。


为保证试点政策相关举措落实到位,新型城镇化试点由发改委牵头推进、监督检查,配有城镇化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将试点工作情况与年底政绩考核评价挂钩,并出台若干财政政策提供财政激励。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①,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城镇的支持力度,并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问题。各级试点地区成立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不仅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任务目标,跟踪监测试点开展情况,而且建立台账制度,对重点任务实行“销号式”管理,最终确保试点工作方案有效推进。


识别策略

本文采用交错双重差分方法分析新型城镇化试点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的影响,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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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i表示个体,j表示所处县,t表示年份。JYZLijt表示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质量得分,xcdidjt表示新型城镇化试点变量,β1反映试点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的影响。indijt为个体层面控制变量,包括受教育年限、性别(男性为1)、年龄、婚姻(已婚和同居为 1)和民族(汉族为 1)。进一步,本文根据新型城镇化试点文件选取了既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又影响其所处县是否成为试点的县域经济变量作为控制变量,用countyjt表示,具体包括经济状况(生产总值的对数)、产业结构(第三产业产值与第二产业产值之比)、人口数量(常住人口数量对数)和财政支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控制不随时间变化的县环境因素以及对所有县具有相同影响的宏观经济因素,回归中加入县固定效应 λj和年份固定效应 μt。εijt为随机扰动项,考虑到同一县内个体随机扰动项可能潜在相关,将标准误聚类到县层面。表2给出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被解释变量: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本文参照已有研究并结合数据可得性,基于收入、就业身份、单位性质、社会保障和行业性质五个变量构建就业质量指标。收入变量根据月收入加以设定,并取自然对数。在就业身份变量的设定上,雇员赋值为3,雇主和自营劳动者赋值为2,家庭帮工和其他赋值为1。在单位性质变量的设定上,国有部门(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赋值为6,外资企业(包括港澳台独资企业、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赋值为 5,股份制企业(包括集体企业以及股份、联营企业)赋值为 4,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社团民办组织)赋值为3,其他单位赋值为2,无单位赋值为 1。社会保障为二值变量,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赋值为 1,不参加赋值为0。行业性质是二值变量,参考宁光杰和姜现(2019)的划分,将采矿业,电煤水热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归为垄断行业,赋值为1,将其余行业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等行业归为竞争性行业,赋值为0。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五个变量进行合成,将合成变量转化为0-100之间的数值后,得到就业质量的测度指标②。表1给出了就业质量指标构建的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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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解释变量:新型城镇化试点。三批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启动时间分别为2014 年底、2015 年底和 2016 年底,本文将试点开展时间设定为 2015 年、2016 年和2017年。若j县在t年入选试点名单,则该县在t年后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变量赋值都为1,否则为0。





03 数据与代码
▪ 文章原网址:世界经济 (magtech.com.cn)
数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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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数据和代码等可复现政策指南:为充分尊重和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后续研究如使用了本刊在上述网站等平台公布的数据、程序代码以及因篇幅限制无法刊发的其他内容,请务必在研究中标注:某数据(或其他材料)参见某人(某年)在《世界经济》网站(www.jweonline.cn)的复现包。




04 实证结果
            首先,本文考察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开展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综合指标的影响。表 3第(1)列仅控制了县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结果显示,试点开展显著提升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质量。第(2)列加入个体层面控制变量,受教育水平、性别和年龄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具有显著影响,这与现有文献的结论一致。在控制了个体层面变量后,试点开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提升的效果依然显著。第(3)列进一步加入了县域经济变量。由于县域经济变量在某些年份有所缺失,样本量有所减少,结果显示,在控制了县域经济变量后,试点变量系数依然在 1% 的水平下显著。以第(3)列的结果来看,试点开展使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综 合 指 标 增 加 了 0.942,在2012-2018 年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指标的均值变动幅度为 3.452,因此,新型城镇化试点引致的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提升程度占就业质量变动幅度的 27.289%,这一结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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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探究新型城镇化试点究竟影响就业质量的哪些维度,本文将体现就业质量各维度的变量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表4给出了回归结果。可以发现,新型城镇化试点使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增长 4.1%,成为雇员的比例增加 2.7 个百分点,进入国有部门、外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工作的比例增加 7.8个百分点,在垄断行业就业的比例增加 2.6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试点消除了不合理的就业限制,使农业转移人口有更多机会进入福利待遇好的单位和行业。试点开展对农业转移人口获得社会保障的影响为正但不显著,这并不表明试点开展没有使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状况得到改善。囿于数据限制,本文社会保障指标仅使用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农业转移人口在医疗保障上有其他的选择,比如城乡居民医保等,他们可能会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收入之间进行权衡取舍,使试点开展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与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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