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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职工划转国有资产
何其眼熟的观点!!
是属于何清涟,何新的新左派观点。
但是这个观点值得置疑!因为根据中国宪法,国有经济属于全民所有而非是国企职工所有,国企职工仅仅是全民中一个不算小也不算大的利益集团。全民指中国的公民,里面不但包括9亿农民还包括非国有经济的所有人,也就是说还包括民企,个体工商也者,没工作的学生等等。
这个观点偷换了概念,具有一定的煽动性
请教一下为什么不具有“任何”可能性?为什么会导致新的分配不公?为什么会加大收入差距。你的理论依据是什么?至少你的实证依据是什么?
直接化转为社会保险基金不是更有利于弱势全体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