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各
行社、各部门和各
个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各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预防安全生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建设
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
银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是指
银行及其下属机构在从事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办公场所(含办公楼、金库、营业场所、计算机房、各种库房等)、特种设备、公用车辆、食品饮用水、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ATM机与自助银行设备及系统、保密文件及资料档案等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消防、供配电、供水、供气、供暖、避雷等的管理及其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办公楼的出入管理;特种设备包括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公用车辆包括乘坐车、货车、运钞车等。
第三条各行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行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谁使用,谁管理,
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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