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共
72题)
(一)刑事案件
案例一:2023年12月6日晚,被告人李某在本市钱胡路一朋友的住处吃晚饭时饮酒。当天19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未经登记的二轮摩托车沿钱胡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顺达彩钢板厂门口时,其驾驶摩托车撞击路边树木,致其本人受伤。经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李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mg/mL。
问题:试分析被告人李某醉酒驾驶摩托车致本人受伤,是否违法?因素?
答:违法。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送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根据《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案例二:2023年3月初,被告人袁南京欲绑架被害人林清勒索钱财。袁南京以帮助别人讨债为由,纠集被告人燕玉峰、刘钰、刘少荣、刘超参与作案。同年3月9日2时许袁南京、燕玉峰、刘钰、刘少荣、刘超携带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驾车到林清位于天津市静海县王口镇郑庄子村的住处,冒充公安人员强行将林清绑架至山东省泰安市山区的一处住房。袁南京指派燕玉峰、刘钰、刘少荣、刘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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