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制造美丽、干净、平安、便利、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依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托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修理、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修理、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点及物业范围内全部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靠;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其次条 托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托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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