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gxyzp 发表于 2011-10-27 14:21 
是的,你说的都是教课书的内容,学过的人都知道,你重复说了下,并无增加人们理解的作用。当然,我质疑的 ...
如果我们把上述式子相等时的钱或货币拿去干得比失大的事情,不是可以进一步增加你的总所得吗?
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戈森第二定律的内容已经概括了你所说的,最后一个金钱放在每个物品上增加的边际效用相等。如果不等的话,你可以调整你的金钱分配,也就是你说的去干得比失大的事情。这是不是已经跟你的意思相同或者相似了?
再者,厂商理论里,面对的是市场,有很多人的市场,并且,厂商可生产的产品种类有限(假设为一种)。不生产到MR=MC的程度,或者拿最后的钱去干生产他所不能生产产品,你觉得可能增大利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