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波特相继发表了著名的三部曲:《竞争战略》、《竞争优势》和《国家竞争优势》提出并完善了竞争优势理论。他认为,一个国家具有竞争优势的要素有六个方面:1.生成要素;2.国内需求;3.相关支撑产业;4.企业的战略结构和竞争;5.ZF的作用;6.机会(包括重要发明、技术突破、生产要素与供求状况的重大变动等其他突发事件)。我国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引进波特竞争优势理论以来实际上一直都面对着理论与实际的差异化难题。本文所指的缺陷是针对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具体表现如下:
(一)波特认为,一个国家市场越苛刻,越高级,限令越细分,产业的竞争力就越大。但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许多产业都处在幼稚阶段,实施过于苛刻的市场条例无疑等于自杀行为。
(二)竞争优势理论假设,资本的充裕的,企业可以轻易获得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但实际情况是,资本流动在世界范围内还存在不少阻碍。广大发展中国家难以获得更加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
(三)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有多方面因素,钻石模型只考虑六个要素会有失客观,而且六个要素的权重没有清晰界定。
(四)波特的分析没有涉及跨国公司,而实际上,跨国公司在当今世界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在计算对外贸易时,实际上绝大部分的贸易顺差是由跨国公司支撑的。这并不能真实的反映一个国家的产业竞争力。
(五)波特模型的逻辑是基于企业的讨论进行的,但实际上越来越多的贸易壁垒不是企业能够决定的,国家因素其着非常大的影响作用。
整体来看,波特的著作是建立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日本企业的成长过程基础上的,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适应所有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