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控状态:
分发号:2021
—07—07公布2021
—07—11实施公布修订主编:审定:日期:日期:“平安生产,人人有责
〞,所有职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
平安生产和劳动
保卫的,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和各项
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新职员必须同意三级平安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并指定在师傅的
带着指导下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
平安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
〔设备〕作业操作证
前方可上岗作业。
职员调换工作岗位时
同意转岗教育;
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
同意“四新〞教育;工伤休工和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
同意复工教育;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
同意职业健康教育;在岗的班组长
同意每年一次的班组长
平安教育;职员每年应同意一次全员
平安教育。任何职员对违反平安规程、制度、纪律的现象,有权劝阻和制止。
职员应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背心、短裤、裙裤、裙子以及打赤膊等进
进生产现场。长发应掖进帽内;
有颗粒物飞溅的作业场所佩戴护目镜;有尘毒的作业场所佩戴防尘、毒口罩;有噪声的作业场所佩戴耳塞或耳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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