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饮食
效劳企业会计制度
1992
年12月30日财政部
〔92〕财会字第
68号文发布
**此文如下: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方案单列市财政厅
〔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开展的需要,
标准和加强旅游、饮食、
效劳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
?企业会计准
那么?,制定了
?旅游、饮食
效劳企业会计制度
?,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有旅游、饮食、
效劳企业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目录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三、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及格式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
?企业会计准
那么?,标准旅游、饮食
效劳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旅游、饮食
效劳企业,包括旅行社、饭店
〔宾馆、酒店
〕、渡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询等各类
效劳企业。原旅游部门所属的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执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不搪行本制度。
〔三〕企业应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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